我省启动实施农村教师公共租赁房建设 解决住房难

10.02.2015  09:11

  安徽广播网2月10日消息(记者:徐军) 记者2月9号从省住建厅了解到,为解决农村教师的“住房难”问题,在开展乡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试点的基础上,我省今年起启动实施农村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建成一批农村教师公共租赁住房,使农村教师住房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农村安心从教、长期从教,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农村教师住房需求较为集中的地方,可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利用学校或乡镇自有土地,定向建设面向农村教师供应的公租房;需求较为分散的地方,可结合乡镇公租房建设,与农村医疗工作者、科技人员、扶贫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农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住房问题统筹解决,因地制宜推进。

  农村教师公租房应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严格执行“三审两公示”的申请与审核程序;使用管理应遵循公益性和周转性原则,承租对象凡调离、自动离职和辞职、被解聘或开除、工作期满,或在学校所在地的乡镇已有住房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所承租的公租房。农村教师公租房建成后办理房屋初始登记,不办理分户产权手续,只租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