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女性权益维护的凤阳路径

25.06.2014  19:20

   “上午,摸底结果在各村民小组一公示出来,下午就有几个妇女跑来问我,我也是土地共有人,为啥没我的名字?随后,经过核实,我们马上添加。”这是6月20日本报记者在安徽省凤阳县采访时,刘府镇妇联主席、农经站站长司天荣,回忆起该镇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一个场景。

    “全县在确权过程中,对女性权益维护的意识和女性自我维权的意识较高,这得益于工作开始阶段妇联的主动介入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凤阳县副县长陶旭升告诉记者,在女性嫁出、离异、丧偶、再嫁等较易出现妇女权益受侵害的情况中,通过个案维权,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和乡镇维权站的功用,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妇女维权与土地确权同步进行,各项工作紧张有序的开展。

  妇联主动介入为妇女“撑腰

  在2012年小岗村先行试点的基础上,今年3月,凤阳县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统计数据显示,截止5月25日,该县224个村中,有3465个组、15.4万户开展了相关工作。其中妇女作为共有人名下有地的13.6万个,占农村妇女总数的97.8%,以女方姓名登记确权的6348个,占登记总数的4.1%。

  另有一组数据显示,这次全县确权工作中,共有10355人参加,其中,女性有4032人,“大多来自各级妇联组织,她们的主动积极参与,在妇女权益维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陶旭升副县长如是表示。

  工作部署伊始,县妇联着力“四个力推”,制定“倾听广大妇女心声,维护妇女确权权益”工作方案。

  首先,政策保障,力推确权登记顺利进行。县妇联联合县民政、法院、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如何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同时召开乡镇妇联主席会议,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必须参与其中。与此同时,推动县土地确权领导小组以文件形式下发《关于增补各级妇联组织加入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保证了确权过程中妇联组织为妇女姐妹‘撑腰’的主体地位更加名正言顺。”县妇联主席胡玲告诉记者。

  其次,宣传动员,力推确权政策家喻户晓。在一个月的准备期内,乡镇村妇联主席与全县同步培训,随后走村入户,向妇女宣传、解释土地确权政策,提高农村妇女自我维权意识。

  45岁的小岗村妇代会副主任韩巧兰,至今记得当时如何用通俗易懂的“土话”跟妇女宣传政策的场景。“啥叫确权,为啥要写你的名字?就是万一将来两口子过不下去了,你有资格拿走属于自己的东西。”土生土长小岗人的韩巧兰在村妇代会干了18年,快人快语。“跟她们说条文,不懂,就得直来直去的说。

  然后,联动协调,力推村规民约的修订。利用全县224个行政村修订村规民约的契机,与县民政局密切协作,细化了婚嫁落户、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条款,强调农村妇女无论是否婚嫁、丧偶,都应与男性村民享有同等权利。

  最后,突破重点,以法律为准绳,力推土地承包确权过程中涉及到妇女权益维护的重难点问题的解决。

    “这一整套工作思路,确保了各级妇联组织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全程参与,只要出现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情况,妇联组织就能出面为她维权‘撑腰’!”县妇联主席胡玲表示。

    县、镇、村分工明清除维权“盲点

    “确权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作,其中涉及的问题方方面面,需要县镇村三级联动,明确分工,细化工作流程,才能确保尽可能清除妇女维权‘盲点’。

  在县土地确权领导小组办公室里,副县长陶旭升详细介绍了各级分工。

  “县一级要有明确的妇女维权意识,做妇女维权的坚强后盾。”陶旭升说,要做到“四个坚持”、“四个强调”,做好相关《文件》的下发、法律法规的摘编整理。

  “四个坚持”,即坚持以法律政策为准绳;以扩大民主为方向,集中全体村民的智慧和力量维护妇女权益;以男女平等为基础,在决策管理、利益分配、共有人登记等方面,强化性别平等理念;坚持农村稳定为目标,调动妇女参与积极性,广泛召开座谈会。

  “四个强调”,即强调妇女与男子享有同等权;夫妻在确权登记中地位平等;婚嫁自由,女性嫁入、男性入赘均与村民享有同等权利;保证妇女土地承包权益。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一份经由县土地确权领导小组指导、县妇联整理,包括《有关妇女维权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县农村妇女土地确权政策答疑》、《关于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做好妇女权益维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以及凤阳县农村妇女土地确权做法与思路等六项内容的《妇女维权手册》已经集结成册,即将付印下发到各乡镇、村。

  “乡镇、村是需要直面复杂问题的最基层。”陶旭升说,要借助乡镇维权站的功能,做到“五个一”。

  一间办公室,将乡镇妇联主席办公室作为妇女维权办公地点;一条热线,安装一部固定电话,提供咨询和服务;一本台帐,对每位妇女做到投宿有登记、反馈有解说、处理有结果、统计有分类、汇总有点评;一套制度,建立妇女维权站登记、转送、交办、统计、总结和归档等制度;一支队伍,组建一支有专业知识、有调处能力的纠纷调处队伍。

  村级执行层面,要严格按照“三议、两公开、三确保、五流程工作法”实施。“三议”即妇女议事、村两委提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结果公开;“三确保”即确保村“两委”中有1名以上女性成员,确保女性参加村民代表大会人数达1/3以上;“五流程”即方案修订、审核把关、表决通过、乡镇备案、公布实施。

  法律政策为个案解决“扫雷

    “卡着这个点离了婚,要不是这次土地确权,也只能净身出户了。”30出头的小岗村村民陈新平,在这次土地确权开始之后没多久,跟丈夫离了婚。“跟村妇代会咨询相关手续的时候,她们告诉我,土地确权中,即便离了婚,依然可以参与确权。

  “以我一个弱女子的力量,肯定抢不过他们”。近几年,小岗村不断有企业和大户进入,半数土地流传出去,土地收益连年攀升。“村妇代会出面帮我协调,法律条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帮我确权了七亩多地。

  小岗村土地确权过程中,鼓励女性在婆家确权,个别嫁出女在婆家没有获得土地确权的,经过双方核实、协商调解,基本解决,实现了“娘家婆家可以落在一头”。

  作为2012年7月全县首个启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村,小岗村已对869户的10263块地12288.78亩耕地进行了测绘、登记、确权。“现在只等发证”,全程参与确权工作的村妇代会主任赵玲告诉记者。

  在矛盾问题比较集中的刘府镇,镇妇代会主任司天荣遇到的问题相对复杂,“嫁出女执意回要到娘家确权的、离婚女婆家不愿意为其确权的、离婚再嫁丈夫去世婆家家庭不愿意确权……”复杂的情况一度让司天荣挠头不已。

  她说一个案例,该镇官沟摄取后唐村民组的张同霞,离婚后再嫁,再嫁的丈夫去世,唐家的儿子不愿意给继母登记确权。“按照法律规定她是可以确权的”,协同司法所、农经站,以法律政策为依据、多次上门调解,最终让儿子同意继母作为共有人出现在土地确权证上。

  为了保证复杂问题妥善解决,全县每个镇都设立仲裁庭,“先进行调解,实在解决不了,上仲裁庭,总之要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妇女权益不受侵害。”司天荣说。

  记者采访时,刘府镇的土地确权工作刚刚结束摸底调查、农户确认和结果公示,即将进入上门测量阶段。几乎占满了司天荣办公室的全镇的《调查摸底表》,清楚标明了每一户承包地代表人、共有人、前期航拍的土地面积、四至。“这些表格之后都要整理归档、建立数据库,作为登记发证以及日后查证的依据。”司天荣说。

  按照县土地确权领导小组制定的时间表,今年10月,全县农户都可领到“和城里的房产证差不多样子”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女性和家庭所有成员一样可名列其上,享有土地承包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