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召开制定《安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论证会

28.07.2017  14:24

  

  7月26日,省工商局联合省农委召开制定《安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论证会。会议邀请了合肥市、六安市、宣城市、池州市、黄山市工商(质监)局和肥西县、长丰县、舒城县、泾县、休宁县及贵池区市场监管局的分管合同监管工作的局长、科长和基层干部参与了会议讨论。会议由省工商局合同监管处卫琳处长主持。

  会上,省工商局合同监管处相关负责同志向与会代表介绍了2016年针对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开展的实地调研,重点说明了发现问题的表现形式和成因分析。2017年,为认真贯彻落实皖办发〔2017〕22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和《省工商局落实2017年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任务工作方案》的要求,省工商局在调研基础上,5月草拟了《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分别向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和全省工商系统以及在省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会上,省农委经管处秦仲华副处长向与会代表介绍了目前安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分析了经营权流转呈现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同时表示,工商部门联合省农委着手研究、制定《安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这对于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的发生、保护流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解决土地流转纠纷,都将起到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

  与会代表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安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分别汇报了前期对本辖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调研情况,分析了各地流转合同特点和存在问题,也将当地部分涉农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农户的想法和建议带到会上,并在流转形式、权利义务、支付方式、违约责任、调解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讨论;与会代表在流转合同主要条款上形成共识。

  会后,省工商局将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吸收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安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并在形成新的一稿基础上,再次征求大家意见,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全面、完整,提质增效制定发布《安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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