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洪银在2016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暨农机系统廉政警示教育报告会上的讲话

01.04.2016  09:47
 

聚焦关键 精准实施

  切实提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能

                                                                    (2016年3月29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回顾和总结2015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形势,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安排部署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改革创新,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农机购置补贴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认真贯彻《安徽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创新思路,转变作风,大胆探索,扎实工作,推动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平稳有序实施。全年共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1亿元,补贴农机具10.9万台(套),受益农户9.5万户,拉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30.8亿元;落实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试点补助资金1.3亿元,作业面积近350万亩。政策实施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六项措施:

一是稳定政策预期,赋予地方自主权。 为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性,制定了适用三年的省级实施指导意见,方便农机部门开展工作和企业组织生产供货。赋予基层农机部门更多的自主权,对于补贴机具范围、重点机具品目等事项由各地根据资金规模和农机化发展需要自主确定,减少行政审批环节。 

二是拓宽补贴对象,适应现代农业需求。 将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城镇居民、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纳入补贴范围,既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及农业生产主体的变化,又解决了过去粮食烘干机、孵化机等机具购买主体认定难的问题,降低了市县农机部门在具体操作中的廉政风险。

三是突出补贴重点,发挥政策效能。 进一步精简补贴机具品目,明确重点推广机具和敞开补贴机具,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地缩小范围,引导农民购置当前农业生产亟需、先进适用、节能环保的现代农机具。全年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械以及水稻插秧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等重点机具补贴资金11.25亿元,占购机补贴资金总额的85.9%。购机补贴资金得到科学使用,充分发挥了政策效益,有力助推了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的提升。

四是加强培训宣传,推进信息公开。 通过举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在媒体发布专刊等方式,加强政策培训,全方位地宣传政策。省局共培训农机干部400余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9000余份。同时,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深入推进信息公开,采取省市县逐级检查与省级抽查县级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咨询投诉联系电话畅通情况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省进行通报。目前,全省市、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已经实现全覆盖。

五是改进软件系统,优化操作流程。 2015年,省局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通用版系统的基础上,对其功能及架构做了进一步调整优化,开发了适用于我省的新系统。在补贴申请表中增加资金使用进度提醒,便于购机者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实现资金分配权限下放,赋予市级对辖区内区划、人员以及资金的完全自主控制权;实现管理操作权限分离。根据权限分设管理用户和操作用户,市县区划设定、人员调整及各项后台参数设置权限移至管理用户,补贴具体办理工作由操作用户负责,从而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强化了监管。

六是引入第三方机制,完善评价体系。 2015年,我省创新方式,建立了由社会组织参与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委托安徽农业大学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信息公开情况检查、咨询投诉电话畅通情况抽查等工作,进一步推动政社分开、管评分离,提高了考核公信力。第三方评估考核机制的建立,弥补了传统自我监督评价的短板,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评估考核更加公平公正、准确客观。同时,也从全新视角审视各地农机购置补贴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引向了更深层次。

总的来看,2015年我省在创新操作模式、改进软件系统、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等领域勇于实践、不断探索,农机购置补贴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得到了农业部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局也连续第三年被农业部评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优秀单位。前不久,方春明副省长专门作出肯定性批示: 2015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成效明显,有力推进了农业机械化向纵深方向发展。希望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实现政策实施的精准化、科学化、阳光化,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加速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 。荣誉的取得、领导的肯定,既是对我们的褒奖,同时也是对我们的鞭策。希望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实施。

      二、与时俱进,科学研判农机购置补贴面临的形势

自200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已经走过了十二个年头。十二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力促进了农业机械化乃至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政策实施中,也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当前,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迫切需要我们与时俱进,科学研判新形势、新常态,准确把握和积极适应新常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政策,始终保持政策的强大生命力。

      (一)农机化发展对补贴政策催生新需求。 当前我省农机化正处于中级向高级跨越的阶段,农机化总体水平稳步提高,农机装备结构不断优化,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但是发展不平衡、发展质量效益不高等阶段性问题仍然存在。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发挥购机补贴资金的撬动作用,引领和推动新时期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对农机购置补贴也提出了新需求。 第一,推进全程机械化需要做好购机补贴工作。 推进全程机械化难点在于突破水稻机插、油菜和玉米机收、土壤深松、秸秆还田等一些关键和薄弱环节,实施好购机补贴政策,发挥政策资金调控作用,对关键和薄弱环节的机具实行重点补贴、敞开补贴,引导农民购置关键和薄弱环节机具,促进关键和薄弱环节机具与技术的推广应用,可以有效加快全程机械化步伐。 第二,发展农业规模经营需要做好购机补贴工作。 农业规模经营是加速土地流转及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必然要求。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关键是要培育壮大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关键是要继续实施好购机补贴政策,将政策资金对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经营服务组织予以重点倾斜,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机经营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第三,促进农机产品技术和结构升级需要做好购机补贴工作。 农机中低端产品过剩、高端农机装备缺乏,有效供给不足是当前农机化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研发高端农机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这就需要发挥好购机补贴政策调控引导作用,促进农机工业企业加强高端农机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研发,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

(二)国家财政预算增长形势对补贴政策带来新约束。 自2004-2014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是2015年资金总量却较2014年减少将近1亿元。首次出现小幅下滑,或将成为今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由大幅增长变为平稳增长的拐点。受国家财政预算增长形势发生变化的影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难以再逐年大幅增长,必然约束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在这种情况下, 一方面要顺应市场化改革趋势。 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动补贴机具市场公平竞争,将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有机结合起来,减少行政手段对市场正常秩序的干预,避免因补贴率不合理等政策原因导致的市场大起大落,促进市场良性竞争,引导农民理性购置农机具。 另一方面要优先保障重点机具补贴。 从我省目前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来看,资金增长的速度远远不能满足农机化发展的需求。补贴机具供求矛盾较为突出,离普惠制的发展目标还相距较远。在购机补贴资金不能做到应补尽补情况下,必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保障关键和薄弱环节机具购置补贴,突出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指向性。

(三) 公共政策执行 对购机补贴操作提出新要求。 农机购置补贴作为一项公共政策,执行落实过程中必须做到规范、安全、有序。 首先是政策运行趋向制度化和法治化。 规范权力运行,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反腐倡廉、建立惩防体系的客观要求;是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迫切之需。只有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农机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才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干部安全和资金安全。 其次是简政放权同优化服务相结合。 通过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做到放、管、服结合,既激发市场活力,又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避免管得过多过细的问题,充分发挥地方自主性;降低门槛限制,减少审批环节,切断农机干部同企业之间的利益关联;创新服务渠道和方式,简化操作程序,确保购机自主权,让农民从国家补贴政策中得到更多的“获得感”。

      三、领会精神,准确把握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调整变化

2016年,农业部农机化司提出“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购机补贴工作思路,我省将按照部司要求,本着整体稳定、局部调整的原则,着力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调整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 聚集补贴重点,突出关键环节。 主要是精简补贴品目、推进敞开补贴,突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集中力量补贴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机具。 精简补贴品目方面, 在去年的基础上,取消部分低端、低值、需求量小及监管难的机具。2016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9大类22个小类45个品目,取消起垄机、离心泵、施肥机(化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和卷帘机等5个品目的补贴资格。同时,各县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主导产业和重点关键环节,科学选择符合农业生产实际的机具纳入当地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足地区,应进一步缩小范围,以保障敞开补贴和重点补贴机具的资金需求。 推进敞开补贴方面, 继续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育插秧机械和玉米收获机械实行敞开补贴。同时,新增捡拾压捆机、深松机、茶叶加工机械、水稻(水旱)直播机为敞开补贴机具。考虑到各地补贴资金规模以及农业生产实际等因素,各县应在上述机具范围内确定2016年本区域敞开补贴的机具品目。保障敞开机具最大限度的应补尽补,提高生产急用机具的有效供给。同时,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对于2015年购买且未申请到补贴的秸秆粉碎还田机、水稻育插秧机械和玉米收获机械等敞开补贴机具,2016年可以继续申请补贴,补贴额按照今年的补贴标准执行。

      (二)严控补贴定额,促进理性购机。 科学开展补贴额测定和机具分档工作,能够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引导农民理性购机和提升机具利用效率,引导企业靠质量、靠服务竞争市场。反之,如果机具补贴标准过高,则会导致政策对市场的过度干预,降低补贴机具的使用效率,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增加盲目购机和跟风行为,容易引发倒卖机具行为。因此,2016年我省以补贴系统为基础,以周边省份为参考,以市场调查为补充,按照不高于同档所有产品在我省域内销售均价的30%测算补贴额,对收获机械、动力机械等6大类机具的部分档位下调补贴率。

随着农业机械化在现代农业发展中作用与地位的凸显,各级政府对农机化的投入不断加大。但是,关于地方财政对农机购置累加补贴问题,原则上既不提倡也不鼓励,特别在国补资金不足地区一定要谨慎推行,避免因政策过度刺激引发农民购机热情过度释放,从而加剧补贴资金的短缺,容易产生更多的矛盾和问题。有条件的市县,可以引导地方财政资金加大农机作业补贴的力度,也可以探索为国补资金不足“兜底”的方式、方法。

(三)优化操作程序,做到便民高效。 在以往的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操作中,经销商录入农户信息和机具信息是办理申请的首要步骤。虽然这一方式能够缓解补贴高峰期农民排队申请补贴的状况、提高办理效率,但是无形中在补贴流程中又多了一个环节。为了实现经销商同补贴操作环节相脱钩,更好地保障农民购机自主权,今年我省取消购机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的经销商用户,由农机部门直接录入信息。同时,在辅助管理系统中增设高拍仪端口,提高信息录入和受理申请工作效率。

      四、规范实施,扎实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今年,中央财政首批分配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7亿元,同比增加1.3亿元。各地要按照省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制定方案,精心安排部署,着眼规范实施,迅速启动并扎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一)统筹谋划,把握政策方向。 要深刻领会“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改革思路,根据当地补贴资金总量和农机化发展重点做好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地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突出可操作性,重点细化补贴品目资金分配、补贴机具优先顺序、接受申请具体流程和补贴资格确定方式等关键内容。尤其是资金缺口较大的地区,要主动预判政策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应对措施,推动补贴工作平稳实施。

(二)动态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各级农机部门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主动作为,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要加强对补贴机具销售市场的实时监测,对于补贴率过高等问题,一经发现及时上报并暂停补贴资格。在资金管理上,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上年农机购置补贴结转资金、违规退回资金应继续用于农机购置补贴。市级农机部门应加强对所辖县区补贴资金的管理和掌控,督促各地加快实施进度,确保补贴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三)主动宣传,推进信息公开。 强化农机化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好信息平台的维护和更新,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去年,省局在信息公开检查中发现并通报的一些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质量不合格、内容不完善的市县,要对照检查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整改完善,避免今年出现类似问题。要主动借助电视、电台、报刊、宣传栏等多种新闻媒体,公布政策信息,提高社会公众对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保持咨询投诉联系电话畅通,为政策落实创造和谐氛围。

(四)强化监管,严厉查处违规。 各级农机部门要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增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开展典型案件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警钟长鸣。要推动监管工作常态化,增强及时发现、控制和防范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能力,进而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案件发生。要强化对生产企业及经销商的日常监管,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存在具体违规问题的农机产销企业,及时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进行处理,并逐级向上级农机部门报告,对涉嫌犯罪的农机企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深入调研,完善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实践来源于基层。全省各地情况不同,需求也各有差异,各级农机部门一定要勇于实践、勤于总结、善于创新,加强对政策实施的跟踪调研,发现好的做法,研究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地找到解决薄弱环节问题的有效措施,并适时向省局反馈,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断调整完善。

(六)创新管理,推行第三方评估。 第三方评估机制已经成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形式,成为政府创新管理方式的新常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农机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客观公正地对购机补贴工作作出评判。今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引入第三方机制,取得不错的效果。希望各级农机部门能够试行第三方评估机制,拓展在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政策督查等多领域的合作,制定更为科学规范的评价程序和方法,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加强政策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同志们,今天会议的召开,标志着2016年度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启动实施。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政策精髓,把握改革方向,因地制宜地落实好补贴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能,为推进我省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