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太在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上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报告

13.05.2014  18:39

严格自律  克己奉公

高效规范廉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4年3月25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精神,通报表扬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优秀单位,签订2014年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责任书,部署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廉政警示教育。这里,我就当前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回顾过去,充分肯定廉政风险防控取得的成效

今年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第11个年头。10年多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把落实政策和保护干部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手抓政策实施,一手抓监督管理,采取了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开展延伸绩效管理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了政策效果的发挥,取得了利农利工、提升产业、助民增收、拉动内需等一举多得的好效果,为实现粮食生产“十连增”、农民增收“十连快”做出了重要贡献,得到了各方面的普遍认可。从2013年来看,我们在促进廉政建设方面重点做了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明确部门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

2013年,我们首次在省级购机补贴实施方案中提出了部门职责,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农机、财政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层层签订责任书,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在具体补贴操作中,建立健全了“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二)完善监督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教育。

2013年,省局完善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工作责任制度、信访投诉管理制度,并首次出台了《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额测算工作暂行办法》。同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在两次全省性的购机补贴会上都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专题教育活动。

(三)严厉惩治违规,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2013年,省级受理信访案件25件,群众满意率100%。对于查实的违规企业,不论省内省外、规模大小,一律严肃处理,去年省局取消了南陵县星鑫农机有限公司、南陵县瑞赢农机销售有限公司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暂停了安徽绩溪稼乐植保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辰宇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黄山市祁门县祁塔茶叶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台州亿源机电有限公司部分产品补贴资格。此外,还协助农业部农机化司对久保田农业机械(苏州)有限公司违规情况进行了查处。

(四)强化信息公开,多次通报县级信息公开情况。

2013年11月,省级新版“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正式上线,补贴信息公开设置更加规范,内容更加丰富,条目更加清晰。同时,从8月下旬开始,省局作了3次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强有力地推动了全省补贴信息公开乃至农机信息化工作。经多次通报,9个县区、1个市新建立了农机化信息网站,目前全省共有94个市县建立了农机化网站,并规范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五)改进督查工作,绩效管理延伸考核到县。

2013年,省局组织开展了三次覆盖全省的大范围监督检查。3月,制定《2013年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5月,组织6个督查组,历时3周,督查近40个县区,抽查购机农民120余户,查看经销商70余家。7月,定为“省农机局领导班子成员购机补贴督查月”,督办前期发现的突出问题,听取群众心声,解决实际困难。9月,组织第三方社会调查力量参与购机补贴电话督查工作。11月,再次组织6个督查组,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实地考核,全部延伸考核到县,同时,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

二、高度重视,理性认识当前购机补贴面临的形势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安徽农机化大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要理性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正确对待当前面临的问题,努力做到“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一)反腐倡廉力度不断加强,社会关注度日益提高。

当前,党中央正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果的不断扩大,这项政策的社会关注程度日益提高,千千万万的企业、农户、媒体和社会各界都时刻擦亮眼睛盯着我们的一举一动。同时,审计署、检察院、财政、纪检等部门对这项涉农资金的检查力度不断加强,今后,包括省局在内的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接受这些部门的审计和检查将成为常态,大家也一定要引起重视,做好相关工作。

(二)正确对待实施难度大、廉洁性要求高的问题。

由于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选择性政策,与其他普惠性农业补贴相比,实施难度更大,对干部的廉洁性要求更高。我省农机化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大多数干部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为民服务、廉洁奉公的好干部。但在具体实施中,有的地方落实规定要求不全面、监管不到位,少数地方法纪意识淡漠、违规向企业收取费用,个别地方甚至违法违纪,陷入犯罪,给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正确客观地对待。一方面,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将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决不能养痈遗患;另一方面,不能因为个别地方的个别人出事,就全盘否定政策,广大干部职工更不能因此背上思想包袱,缩手缩脚,因噎废食,不愿作为,不敢作为。

(三)积极树立信心,加大廉政风险防范力度。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这说明,中央对我们政策的实施效果,以及广大农机系统的干部总体上还是肯定的。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加大涉农资金领域的廉政风险防范力度,从制度上、组织上、人员上,全面规范补贴实施工作,筑牢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防腐墙”。

三、积极行动,抓好促进廉政风险防控的各项重点工作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预防职务犯罪,防范廉政风险,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除了不折不扣地落实《2014年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还要积极采取行动,做到“四个结合”,“四个抓好”。

(一)结合简政放权,抓好经销企业监管工作。

政府管得过多,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仅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增加交易成本,还容易滋生腐败。李克强总理说过,发展经济,要靠简政放权添活力、增动力;反腐倡廉,也要通过简政放权加强源头治理。

2014年,农业部吸收了我省的建议,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干预,发挥企业在确定经销商方面的自主权。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再规定补贴产品经销商的资质条件,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资质条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农机生产企业确定经销商后,不再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备案,省、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只负责汇总公布。

减少了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的监管必须跟上,这不仅可以使监管更有效率、更加公平,也可以有效抑制腐败。不备案并不代表降低要求、放松管理,我们要做到放管结合,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中有关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资质条件规定不再作为强制要求,但文件中的其他规定和要求继续有效,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仍然要据此严格加强监管,严惩补贴产品违法违规经销行为。对于失信甚至违法违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不论名气多大、不论内资外资,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

(二)结合改革创新,抓好绩效管理工作。

我省历来重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程序的改革创新,用改革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切断过去可能存在的利益联接。从2012年我省率先试点“先购机后申请补贴”的操作模式,到2014年为进一步转变部门职能,实行“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的操作程序,我省的改革可以说是“胆子大、步子稳”。“胆子大”是因为我们注重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着力解决农民反映的手续多、办理难、程序繁杂等问题,积极探索用现代科技手段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力求便民利民、简便高效;“步子稳”是因为我们统筹考虑、充分调研、全面论证、科学决策。

2014年农业部把安徽模式写进了实施指导意见,明确“补贴对象先申请补贴再购机还是先购机再申请补贴,由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这是对我们改革创新的充分肯定。

我们推进改革试点,也要经得起检验和考核。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提出,要“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确保权责一致”。农业部也逐年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的延伸绩效管理要求。省局今年规定,各地应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并逐级做好延伸绩效管理,促进补贴政策更加规范高效地落实。省局将于年底开展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考评结果将通报各地人民政府,同时,考评结果将与第二年项目资金分配相挂钩。

(三)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抓好监督检查工作。

2013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局首次组织开展了局领导班子成员“购机补贴督查月”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4年,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开展辖域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一是要制定年度监督检查方案,二是监督检查的范围要覆盖辖域内所有单位,三是监督检查的频次要符合农财两部要求,即一年内至少组织两次大范围监督检查。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妥善处理群众投诉问题。不论是来自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投诉,还是媒体、公安、检查等部门转来的案件,都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妥善处理,把握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和了解情况。要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严格按照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信访投诉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对于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凡报必查、一查到底。

省局将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问题较大的市县,在全省农机、财政系统通报,并抄送省级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经查实存在违纪违规的县,将核减下一批次或者下一年度补贴资金。对于农民投诉多、服务不到位、产品质量差的产销企业,以及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产销企业和农民,一经查实,严厉惩处。

(四)结合政务公开,抓好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建设。

政务公开是接受监督最有效的方式,敢于公开,是诚信、自信的表现。政务越公开透明,我们就越有公信力。公开也是最有力的反腐措施。

2014年,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把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作为实施政策的前提和基础着力推进,让政策在阳光下操作。各地应按照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全面全程深入公开,自觉接受农民、企业及社会各界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和支持补贴政策实施的良好局面。对所有可以公开的信息包括资金实施进度、补贴机具、补贴额、补贴程序和受益户等信息集中进行公开,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等问题。

在巩固已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要拓展创新,重点推进市、县两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2014年年底前各级补贴专栏全部建设完成,并且要科学设置补贴专栏的子栏目,做到内容完整、标题规范、查找方便。

四、做好表率,领导干部带头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今天,在座的都是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反腐倡廉,大家首先要作好表率,从自身做起,正己才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勤政廉政,廉洁自律,任何情况下都要稳住心神、管住行为、守住清白,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约束,决不允许有特权特例。

要注意的是,“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必须严格落实,这是一条“高压线”,而且已经通上了“高压电”,谁也不能碰,谁碰就处理谁。当前,大家要深入学习习总书记“三严三实”重要讲话精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是在当前党风、民风出现一系列问题的情况下,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进一步升华,切中要害,意义重大。要深入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切实转变作风,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巩固活动成果,改变官僚主义作风;规范补贴操作,严格做到阳光规范、公开公平;树立廉政形象,坚持“”、“”、“”、“”。

      同志们,要切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农财两部的决策部署和省里的各项规定,以更加严肃的态度、更加严明的纪律、更加严厉的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进一步确保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继续推动我省农机化事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