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使用者为公路养路费买单不合理

13.05.2014  18:37
      近年来,随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怀宁县的农机保有量不断增加,2013年底农业机械总动力达444356KW,农业机械化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农用柴油消耗量也迅速增长。统计显示,2013年该县全年消耗农用柴油16829吨,但农用柴油价格过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机化快速发展。         2009年1月1日,国家实施了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虽然对汽车等机动车而言,实现了对道路使用“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公平原则,但农业机械使用者却要为农业机械用油支付一笔额外的柴油消费税,成为公路养路费的买单者。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将柴油消费税由0.1元/L提高到0.8元/L。而农用机械主要用于田间作业,并非道路运输工具,改革之后农业机械使用者要为柴油额外支付0.7元/L的柴油消费税。根据测算机耕用油4.5L/亩左右,机插2.0L/亩左右;机收4.0L/亩左右。据统计2013年怀宁县农机化作业情况:机耕作业面积144.24万亩,机播作业(含机插)面积32.925万亩,机械植保作业面积31.155万亩,机收作业面积74.67万亩,农产品初加工32.34万吨,农机运输作业量12329.44万吨公里等各种农业机械消耗农用柴油达16829吨,一吨农用柴油按1200L折合,怀宁县农用柴油2013年消耗20194800L,也就是该县农机手需为农用柴油消耗额外支付的柴油消费税(公路养路费)1413.636万。         2009年实施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之后,农用柴油价格一路攀升,现在的价格将近上涨一倍,相比于2009年税费改革之前,该县农机增加的作业成本已超出40元/亩,几乎翻番。国家为减轻农民负担,采取了农用柴油补贴政策,目前对农用柴油的补贴是以10元∕亩左右纳入农资综合补贴按原承包户土地承包面积发放给农民,远远不及农机作业成本的增加。而如今农机大户、农机作业队、农机专业合作社才是农业机械真正的使用者,他们直接从事农业机械田间作业,而他们并没有按照柴油使用量获得农用柴油补贴,所以农用柴油补贴并没有使农机作业成本因补贴而降低。         怀宁县三桥镇农机大户何振江说:2005年柴油价格仅为3元/L时,现在将近8元/L,柴油价格翻了一倍还多,可农机作业收入增加不多,拿水稻来说,耕、种、收每亩农机作业收入也不过250-300元之间,可柴油一样消耗就有近100元/亩,除去机械折旧、维修保养及人工工资,收入很微乎其微,不少农机手感慨挣钱不易,希望农用柴油补贴仿效城乡客运班车、出租车的补贴政策。         而作为公路主要使用者的城乡客运班车和出租车却是成品油价格补贴的享有者,国家以固定补贴的形式(怀宁县2013年客运班车补贴130元∕座月,出租车9000∕年)直接补给客运班车经营者和出租汽车经营者,无论跑多跑少,都能保证补贴资金全额补贴到经营者手中。         为减少农业机械作业成本,进一步推进农机化快速发展,笔者建议:         一是采用农用柴油消费税退税的办法。农机使用者可以凭加油凭证,经有关部门核实,到税务部门办理柴油消费税退税。因为燃油税的设计主要是为了筹集交通与道路修建和维护的经费,道路使用者应该是最直接的纳税人,农业机械用油主要用于田间作业而非公路行驶,所以理应不缴纳此项税收。         二是建立农用柴油供应服务体系。将农用柴油与道路交通用油分开,在各加油站专设农用柴油专用窗口,根据全市农机具拥有量及种植面积,制定切实可行的农用柴油供应方案,国家对农业专用柴油实行免税,机手凭本人身份证和农机作业凭证或者由有关部门核定办理免税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或者“送油到田间,服务到机手”,使农业机械使用者直接享受免税加油优惠。         三是燃油补贴直接发放给农业机械使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规定:国家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安排财政补贴。燃油补贴应当向直接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国家应将这一法律规定尽快落实到位。         四是进行农机作业薄弱环节的作业补贴。对水稻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的机插秧、油菜机械化生产的机收等环节采取作业补贴,提高农民机械化作业的积极性。   ( 来源:怀宁县农机局  作者:程革林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安徽农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