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换(补)出入境证件

01.09.2018  01:27

  公安部8月28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移民管理局在发布会上通报,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台22条改进服务管理的新举措,将于2019年一季度之前分期分批实施。其中,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申请换(补)发出入境证件等5项便利措施将于9月1日起施行。

  便民利民新措施包括——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换(补)发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内地居民可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异地申请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内地居民在户籍地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签发时限均缩短到7个工作日;9月1日起港澳台在内地居民可申领居住证,享受3大权利9项便利;

  伴随《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9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法申领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凭居住证,在内地(大陆)可依法享受3项权利——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还可享受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9个方面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