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人大常委会关注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05.08.2014  18:24
  近期,祁门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全县贯彻实施《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调研,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全民的保护意识。古树名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被誉为“绿色文物”,“活的化石”,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无价珍宝。保护古树名木不单单是出于生态环境的需要,更是对一个地方古老文明和文化传承的保护。县、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开展保护古树名木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使保护古树名木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管理,落实古树名木保护措施。县人民政府要制定古树名木管护实施办法,使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林业、市政园林管理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对古树名木出现的病虫害,长势衰弱或濒临死亡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大力培育后备资源,将接近100年的珍贵树种、稀有植物或树形奇特、有科学研究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散生树木或树群作为后备资源,进行重点培育和保护,扩大古树名木资源总量。
      三、加大投入,落实古树名木管护资金。按照《条例》规定,县财政部门应当将古树名木管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或设立古树名木专项基金,相关部门要积极吸纳民间和社会资金,作为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经费。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认养古树名木或资助古树名木及开展冠名保护活动。
      四、加强领导,落实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责任。要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解决绿化办编制,落实古树名木日常管理机构,县、乡(镇)政府要将古树名木管护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
      五、合理利用,做好古树名木文章。古树名木是一道亮丽的风景,是林业资源中的珍宝,具有不可估量的生态价值、观赏美学价值、历史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有关部门要规划好旅游点线面,加大对外宣传推介力度,发挥古树名木资源在旅游观光方面的优势,做好古树名木文章,早日实现生态经济强县目标。 (祁门县人大农工委:黄平安) 信息来源:黄山市祁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