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阜阳市颍东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直单位妇女组织建设的通知》文件出台啦!

11.10.2016  16:45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建带妇建工作的相关要求,颍东区妇联联合区直工委在区直各单位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直单位妇女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精神和规定,凡有女职工10人以上的单位建立妇女委员会;女职工少于10人的单位成立妇女小组。妇委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原则上与所在单位党的基层组织换届同步。

相信在上级妇联的指导下,区直各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通过党建带妇建,区直单位妇女组织一定能建设成为一支“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有素质较高的干部队伍、有服务妇女的活动阵地、有特色鲜明的活动载体、有保障工作开展的专项经费、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的群众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