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潜山县设立县级潜山市的通知

10.08.2018  18:30

  安庆市人民政府:

  根据《民政部关于同意安徽省撤销潜山县设立县级潜山市的批复》(民函〔2018〕104号)精神,现将撤销潜山县、设立县级潜山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潜山县,设立县级潜山市,以原潜山县的行政区域为潜山市行政区域,潜山市人民政府驻梅城镇潜阳路370号。潜山市由省直辖,安庆市代管。

  二、撤县设市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三、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

  四、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社会稳定风险防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撤县设市有序稳妥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日

原标题: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潜山县设立县级潜山市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叶广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