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夏粮收购中开展扶贫工作的通知

01.06.2017  15:59

各市粮食局、市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决定在粮食收购中开展扶贫工作,为脱贫攻坚作出应有贡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在粮食收购中开展扶贫工作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市县粮食局、农发行、中储粮直属企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的号召,切实将国家粮食最低价收购政策落到实处。由于因病、因残、因灾致贫的家庭既缺少劳力,又缺少储粮、烘干设施,售粮储粮极其困难。因此,在粮食收购中开展扶贫工作,既可以帮助贫困家庭减少售粮排队时间、节约售粮成本,又可以减轻因灾粮食质量下降造成的损失,是当前解决贫困家庭“卖粮难”、保障种粮收益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做实粮食收购中开展扶贫工作的措施

(一)摸清贫困户情况。各市县粮食局、农发行、中储粮直属企业要主动与当地扶贫办对接,摸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情况,增强在粮食收购中开展扶贫工作的针对性。

(二)设立精准扶贫示范收储库点。要在主产区的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贫困人口集中的区域选择仓容仓貌好、服务水平高且有空仓的2个精准扶贫示范收储库,非主产区贫困县贫困人口集中的区域选择1个精准扶贫示范收储库,收购贫困家庭出售的粮食。要悬挂“精准扶贫示范收储库”标识牌和服务承诺。

(三)开展预检预约收购。对贫困家庭出售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要开辟收购绿色通道,凭扶贫手册或省印发的《安徽省贫困人口集中区域扶贫收购服务手册》和身份证优先收购、优先结算。对贫困家庭种植粮食的面积达到一定数量的,示范收储库要派人上门预检粮食质量,预约收购,尽力减少排队时间。有条件的示范收储库要上门收购贫困家庭生产的粮食。

(四)为贫困户提供优质服务。示范收储库要主动为贫困家庭提供晾晒、烘干、整理等服务,及时将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收购入库。贫困家庭的粮食经整理后,仍然达不到最低价收购质量标准的,示范收储库要要利用自身优势提供市场化收购信息,帮助不达标粮食找销路,促进贫困家庭增收脱贫。

三、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粮食局、农发行、中储粮直属企业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好事办好,确保在夏粮收购中开展的扶贫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示范收储库由各市县粮食局、农发行、中储粮直属企业共同确定,各市汇总后于6月2日上午下班前上报省粮食局调控处。

二要确保到村到户。实行精准扶贫,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要通过走村入户、村委会帮助等措施将省印发的扶贫收购服务手册发放到户。要通过电视、广播等多渠道向周边群众宣传,确保服务到村到户。

三要注重统筹协调。要强化协同协作,明确分工,形成合力,把在夏粮收购中开展扶贫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会商解决,及时时向省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安徽省粮食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安徽分公司

2017年5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