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去年共对185名领导实施追责 涉及8个单位

12.10.2016  16:41

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我省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部署推进巡视、审计监督、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规范等“四个全覆盖”,重申和强调讲政治、顾大局等“六个坚持”,鲜明提出不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自由主义等“九个不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

据悉,仅2015年,我省共对8个单位、185名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并对8起被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曝光,释放了有责必问、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我省严肃查纠公车私用、公款送礼、违规发放福利等行为。2015年,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38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92人,省纪委对65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推动了党风持续向好。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全省共查处问题12012起,处理11386人(次),特别是查处以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烈山村党委原书记刘大伟伙同亲属及有关公职人员涉案金额1.5亿元贪腐案等为代表的一批“小官大贪”典型案件,极大增强了群众对正风反腐的信心。

2015年,组织对市县、省直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和高校共108个地方和单位进行四轮巡视,围绕“四个着力”,紧扣“六大纪律”,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3537条。组织部门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对38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出免职处理。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对53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对1169名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谈话函询。

保持惩治贪腐的高压态势,省纪委直接查办了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吴克明,黄山市政协原副主席覃金平,池州市委原副书记王强,黄山市委原常委、副市长张文明,宿州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蒋昌盛,皖西学院原院长夏鹭平,池州市委原常委、江南集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权发,霍山县委原书记陈俊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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