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非公立医院收费实行市场调节

04.08.2014  20:25

记者从六安市物价局获悉,日前,该市物价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该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据悉,根据卫生部门公布的信息,该市公立医疗机构共有六安市人民医院、六安市中医院、金寨县中医、舒城县中医院、霍山县中医院、寿县中医院、霍邱县中医院等28家。

据悉,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审批权限,在各自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今后,根据公立医疗机构开业、更名、停业等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名录之外所有医疗机构都是非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六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非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并按要求提供各类医疗服务价格结算明细单,包括门诊收费明细清单、出院结算汇总清单,以及应住院病人要求提供每日费用清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与此同时,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并保持一定时期内价格水平相对稳定,同时将调整后的项目价格资料,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分别报送同级物价、卫生、人社部门。此外,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立服务项目。通讯员 李林聂士俊 徐胜 市场星报记者 李世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