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公积金资金风险预警机制 必要时贷款轮候发放

13.03.2017  13:04

日前,《安徽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并开始施行。根据《办法》,当预警级别达到最高,必要情况下可通过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政策,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出速度。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安徽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快速增长,对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凸显。但是,住房公积金流动性不足的矛盾也逐步显现,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运行已不能自求平衡。

鉴于此出台《办法》,旨在防范和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适度约束资产负债。

办法》要求,各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研判,制定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实施方案,根据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根据资金运行情况,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一、二、三等级。其中,当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个贷率=个贷余额/缴存余额×100%)在95%以上,资金净流量继续为负数时,将启动三级最高预警。

办法》明确指出,预警级别达到三级时,预警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通过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催缴力度,做好到期定期存款、商业 银行 大额存单、住房公积金债券的兑付工作,保证资金回流。

同时,通过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力度,暂停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措施,缓解贷款资金压力;通过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适度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必要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通过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发放政策,控制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出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