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可申请公租房 合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将出新规

05.02.2015  10:51

备受瞩目的合肥公租房管理办法今年要出台了。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合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2015年工作要点最新出炉,其中提出今年将制定出台《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另外,今年还将鼓励引导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鼓励棚户区改造“拿钱安置”

据了解,今年,合肥市计划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2.65万套、基本建成1.5万套、分配入住0.8万套、新增租赁补贴500户,将确保10月底前完成开工。除了建设之外,今年还将开展保障房分配专项行动。在对2008年以来开工建设的保障房源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基础上,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已竣工且具备入住条件的保障房组织分配,重点清理消化闲置半年以上的保障房。

在棚户区改造方面,今年合肥将鼓励引导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方式。在此之前,我省的芜湖、铜陵、淮北等市已在试点货币化补偿。比如芜湖市补偿标准按照周边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连同政府给予的奖励和补助,确保货币补偿款足以让居民购买同等地块的商品房,以及支付基本装修费用。

“新市民”将纳入公租房保障

公租房是合肥市保障房建设最重要的形式。不过目前,关于公租房的管理,暂时还缺乏法规。

合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2015年工作要点中提到,今年将制定出台《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范公租房的筹集、使用、处置等行为,明确管理职责、准入机制并健全轮候制度。值得一提的是,进城落户农民、进城务工农民、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等四类“新市民”人群都将纳入保障范围。另外,还将研究细化支教、支医和乡镇公租房建设、分配和管理程序。

在信息化方面,今年将更及时、准确、完整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投资、进度以及保障对象申请、审核、准入、分配和退出等信息,争取逐步实现住房保障信息在线查询、公租房在线申请和信息比对,方便群众办事。                                        本报记者 胡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