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促进了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

28.08.2018  12:13

  从 合肥 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自2015年7月开展公益诉讼试点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聚焦公益核心,突出民生热点,在线索摸排和案件办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共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4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47件,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了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

凝聚各方共识 筑牢工作基础

  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均成立了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检察长担任小组组长,并积极参与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工作。市检察院专门设立公益诉讼专案组,建立逐案帮扶指导机制,从线索摸排研判、证据材料收集、出庭预案制定以及对外沟通协调等方面对基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同时建立案件线索备案审核和月通报制度,实时掌握工作动态,督促基层院加大办案力度,稳妥有序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与此同时,各县(市)区积极响应,通过各种方式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如长丰县检察院推动县委县政府把支持公益诉讼纳入对行政执法机关的年度目标考评;巢湖市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瑶海区检察院争取区委、区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有关工作的意见》;庐阳区检察院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列入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还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通过组织座谈、召开联席会议、邀请旁听庭审等形式,加强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的理解和认识;建立健全工作衔接机制,与环保、食药监等相关行政部门会签协作文件30余份。

突出监督重点 增强保护实效

  试点中,合肥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公益诉讼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牢牢抓住公益核心,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积极排查案件线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保障人民群众共创共享美好 生活

  双桥河是流入巢湖的主要河流之一。巢湖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某街道辖区范围内有多处污染源,污染双桥河水质,破坏了双桥河湿地功能。巢湖市检察院向该街道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辖区内各污染源进行治理。接到检察建议后,该街道立即开展有关双桥河污染防治工作,解决农作物面源污染问题,对流域内24家畜禽养殖场予以关闭,对辖区内10户豆制品小作坊进行整改。

  这是合肥市检察机关突出环境资源保护,坚决守护“绿水青山”工作的一个缩影。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结合环巢湖污染防治、湿地耕地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等热点,主动排查违法排污、非法捕捞、非法占用农用地、滥伐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共发现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3份,依法提起公益诉讼11件,追回环境修复费用167万余元。

  此外,合肥市检察机关还聚焦食品药品监督,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及时了解行政执法信息,发掘有价值案件线索,并探索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增加行为人违法成本。同时,聚焦国有资产安全,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中心工作,加大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

  紧抓关键环节 构建良性格局

  日前,庐阳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四里河安置点、桃花社区两处地块垃圾堆放现象严重,随即向区环保局、区城市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两局在接到检察建议后及时进行整改落实,目前两地块的垃圾已被彻底清理。

  为构建良性工作格局,确保公益诉讼办案效果,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保护公益为最终目标,遵循“诉前监督为基础,提起诉讼作保障”的原则,不断增强检察建议内容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注重对整改情况的跟进监督,充分发挥诉前程序的价值功能,尽可能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达到解决问题、保护公益的最终目的。几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41件,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回复、积极整改332件,整改率达97%。

  数据显示,自2015年7月开展试点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347件。由于成绩突出,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