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提供5万个公益性岗位 7类就业困难人员可免费申请

18.06.2014  10:21

  52岁的汪海是合肥市一名社区保洁员,他在这个公益性岗位干了两三年。作为家里的唯一经济来源,他常盼着工资能上涨。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将于7月1日正式实行的《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刚刚出炉,今年的公益性岗位将增加两种补贴,提高就业人员待遇,另外还设置了托底性公益性岗位。

   待遇更高,新增企业岗位

  2003年以来,全省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14万多个,先后有45万人次在公益性岗位就业,解决了部分困难人员的就业。但是,在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如:公益性岗位数量不够多、工资待遇不高、困难人员转岗就业难、监督管理不到位等。

  昨日,省人社厅有关人员解读新政,今年公益性岗位的范围更广,在开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传统公益性岗位的同时,今年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购买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企业的公益性岗位。据介绍,共解决了5万个公益性岗位,其中合肥市占10800个。

  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来说,最关注的莫过于工作待遇。我省原来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规定,政府提供的岗位补贴加上用人单位支付的报酬加起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合肥地区一般高于1260元即可。新政则要求,在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薪酬待遇后,再分别给予个人岗位补贴和单位岗位补贴。其中,个人岗位补贴标准各市根据财政状况确定,每人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50%,而单位岗位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同时,对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再给予用人单位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助。为稳定就业困难人员岗位,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再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只要不挑不拣,5个工作日上岗

  虽然公益性岗位数量有限,但今年设立的托底性公益性岗位能给你“安全感”,只要你不挑不拣,肯定就有地方去。这些岗位主要集中在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它们就业门槛相对较低、就业空间相对较大,非常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新政还规定,托底性安置岗位不得设置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限制性条件、提供托底性安置岗位的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录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困难人员。

  “只要求职者不挑不拣,能确保有公益性岗位就业愿望的困难人员5个工作日就上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晨报记者琚园园通讯员谭全武

   新老政策如何衔接

  “新人”新办法,“老人”2年为缓冲期

  由于岗位补贴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增加了用人单位的支出成本。这位负责人介绍,为保持现有公益性岗位的稳定性,减少新政策带来的冲击,按照老人老标准、新人新办法的思路,新政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模式和岗位补贴可按各地原有规定执行,各地应积极制定调整方案,2年内执行本办法规定的管理模式和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包括哪些

  公益性岗位分为五类

  一是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二是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

  四是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的托底性安置岗位;

  五是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哪些人员能享受

  重点安置7类就业困难人员

  新政明确规定,重点安置7类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长期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失地(失林)人员、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纳入就业援助对象范围的其他人员。

  求职者如何申请

  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向包括人才市场在内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过组织供需见面会或为用人单位推荐人选,搭建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对接平台。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性质、申请人数,可以通过面谈、走访等形式对申请人进行考察,确定聘用人选。用人单位录用就业困难人员一个月之内,应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