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广告制播工作将获项目资金扶持

04.06.2014  12:37

      日前,省局转发总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办法(试行)》,并对我省2013-2014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进行部署。

      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活动旨在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公益广告创作生产和传播的积极性,提高公益广告创意水平和创作水准,促进形成公益广告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扶持项目设“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优秀创意脚本”、“优秀传播机构”等四项,每个项目均设三个类别,其中,“电视类优秀作品”和“优秀传播机构”的一、二、三类扶持项目将分别获得30万、20万、10万元资金补助;“广播类优秀作品”和“优秀创意脚本”的一、二、三类扶持项目将分别获得3万、2万、1万元资金补助。

      评审活动坚持“鼓励原创,促进发展”和“公开择优、实事求是”的原则。省局将于7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受理,8月底前完成项目初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