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减灾救灾委办公室组织开展因灾倒损农房核查认定工作

29.08.2016  11:03

      今年入梅以来全省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造成大量农房倒损。为准确掌握因灾倒损房屋底数,科学、有序做好今年全省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省减灾救灾委办公室组织开展因灾倒损农房核查认定工作。
      一是及时部署。省减灾救灾委办公室于7月26日下发《关于开展洪涝灾害灾情核查工作的通知》(皖减救字〔2016〕24号),对核查内容、组织实施、核查比例和核查要求做出明确要求。二是规范操作。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保监局等五部门于8月8日联合印发《安徽省因灾倒损农房核查认定办法(试行)》,对核查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为核查工作提供遵循,核查工作分为三个层次:乡镇全面核查、市县抽样核查、省级重点核查。三是加强力量。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保监局等五部门共抽掉15名精干人员成立4个工作组,组长由各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每组均安排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工作人员参加。四是开展培训。抽调人员确定后,省民政厅对核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工作组在抵达灾区后迅速开展工作。
      目前,除部分尚未退水地区外,乡镇全面核查、市县抽样核查工作已经结束。从8月29日起,省级开展重点核查工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将核查结果统筹结算省级补助资金,同时对核查的结果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为今后倒损农房核查提供借鉴。

 

上报单位:救灾处
信息作者:救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