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评选 安徽3集体3个人入选

01.11.2014  02:05
核心提示: 10月29日,我省当选“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的集体代表和爱民模范载誉归来。

10月29日,我省当选“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的集体代表和爱民模范载誉归来。据了解,在“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评选中,我省淮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省公安消防总队安庆市支队岳西县大队3个集体,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青年派出所民警李仁强、金寨县公安局燕子河派出所民警余浩、宿松县公安局五里派出所所长孙长江等3名民警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