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隆重命名 “十百千”江淮卫士和“十佳百优”所队

03.02.2016  09:47

警星荟萃,谁最闪亮!2月2日,省公安厅隆重命名2015年度“十百千”江淮卫士、“十佳百优”所队,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中等为先进典型颁发证书。

此次“4+1”岗位争先活动,经过各级推荐、群众投票、专家评审,99名同志被评为“杰出人民警察”,100个集体被评为 “百优所队”, 999名同志被评为“优秀人民警察”;合肥市三里庵派出所所长俞飞等10名民警被命名为2015年度“十大忠诚卫士”,淮北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蒋海峰等10名民警被命名为2015年度“十大爱民模范”;合肥市交警支队经开大队等十个单位被命名为2015年度 “十佳所队”。

自2014年起,安徽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4+1”岗位争先活动。“4”即每年在全省公安机关广大民警和基层一线单位中组织开展“优质文明服务之星”、“严格公正执法之星”、“岗位标兵”(简称“两星一兵”)争创活动和“执法零过错、群众零投诉、队伍零违纪”先进基层所队争创活动;“1”即在以上四个争创活动的基础上,安徽省公安厅每年评选命名“十大忠诚卫士”、“十大爱民模范”、100名“杰出人民警察”、1000名“优秀人民警察”和“十佳百优”基层所队。“4+1”岗位争先活动营造了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各地公安机关和公安现役部队每月定期评选“两星一兵”,在基层单位和广大民警中树立了荣誉重在平时积累、重在一贯表现的争创意识,注重把民警的日常表现、工作实绩体现在岗位争先的评选结果之中,把评选结果体现在表彰奖励、选拔任用之中,增强岗位争先活动的吸引力、带动力,较好地发挥了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积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着力打造忠诚公安、为民公安、法治公安、创新公安、效能公安, 大力弘扬“忠诚、智勇、清正、为民”的安徽公安精神,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主要任务,深入开展4+1岗位争先活动,圆满完成了各项重大安保任务和“守护平安”系列行动、“飓风行动”等专项行动任务,全省有2名民警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1名民警被中宣部、公安部授予“最美基层公安民警”荣誉称号,6名民警被公安部授予(追授)“二级英模”荣誉称号。与此同时,7名民警因公牺牲、143名民警因公负伤……金色盾牌、热血铸就!全省公安民警用汗水和鲜血、奉献和牺牲,矢志不渝为人民利益而战、为法律尊严而战、为公平正义而战、为人民警察荣誉而战!

“4+1”岗位争先活动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夏崇源批示 :安徽厅政治部以开展“4+1”岗位争先活动为引领,大力加强政治工作,全面激发队伍活力,有效促进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望继续努力,争取更大成绩。 网络评选期间, 60个入选参评的公安民警和单位的工作成效在省内各大网站展播,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纷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