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涛被省公安厅光荣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2014年度十大“爱民模范”

11.02.2015  13:44

      日前,省公安厅对2014年度全省公安机关“4+1”岗位争先活动中涌现出的十大“忠诚卫士”、十大“爱民模范”和100名杰出人民警察、1000名优秀人民警察(简称“十百千”江淮卫士)进行命名。总队宣城支队宁国中队政治指导员陈红涛被光荣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2014年度十大“爱民模范”。这是全省公安现役部队唯一获此殊荣的现役官兵。2月8日下午,省公安厅党委利用召开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的契机,对“十百千”江淮卫士进行命名,陈红涛光荣地站在了领奖台上,并作为十大“爱民模范”代表做大会发言。
      陈红涛同志入伍以来,始终把对人民群众的深情热爱无声地融入到消防工作当中,用赤子情怀谱写了一曲曲拥政爱民的动人之歌。他忠于人民,始终把群众的安危放在心上,把自己生命置之度外。2011年8月,尽管两次晕倒在了比赛现场,但接到救援险情后,依然不顾身体虚脱奔赴前线亲自实施救援,结果因劳累和受伤再次晕倒在洪水中。2010年宣城广德一家化工厂发生火灾,他不顾厂内泄漏罐随时爆炸的危险,主动请缨,灭火救灾,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国家财产和群众安全。从警13年来,他参加各类消防任务、抢险救灾2950多次,和战友一起挽救了500条鲜活的生命。陈红涛怀着对人民的深厚感情向医院“预定”自己,请医院需要O型血的人就立刻通知自己参加献血。陈红涛先后拿出7万余元的工资,资助了18名贫困学生。在他的感召下,宁国市成立了消防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中队成了“红十字志愿者服务基地”,所有战友全部成为造血干细胞自愿捐献者。陈红涛深爱人民,也爱自己的亲人。但在为民和家庭的天平上,他将砝码更多地放在了为民这一边。为了守护群众安宁,他三次推迟婚礼,奶奶临终都没顾得送上一程,儿子生病也都是老母亲带到医院,陈红涛总是感叹说:“忠孝不能两全,为了人民安宁,我只能牺牲个人的利益”。陈红涛曾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被评为“我最感动的江淮志愿服务者”、“感动宣城十佳人物”、“宣城市十大杰出青年”、“全省十佳优秀带兵人”等。2015年2月被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2014年度十大“爱民模范”。
      据悉,沈鑫敏、徐海军、王宗云、丁鹏、纪贵鹏、孙荣斌、余良7名同志被省厅光荣命名为“杰出人民警察”,权高峰等80名同志被命名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
      为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和安徽公安精神,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服务高效、清正廉洁的公安队伍,省公安厅党委决定,从2014年开始在全省公安机关广大民警和基层一线单位中广泛开展“4+1”岗位争创活动。“4+1”岗位争创活动的“4”即每年度在全省公安机关广大民警和基层一线单位中组织开展“优质文明服务之星”、“严格公正执法之星”、“岗位标兵”争创活动和“执法零过错、群众零投诉、队伍零违纪”先进基层所队争创活动;“1”即在以上四个争创活动的基础上,省公安厅每年度评选命名十大“忠诚卫士”、十大“爱民模范”和100名“杰出人民警察”、1000名“优秀人民警察”,简称“十百千”江淮卫士争创活动。

投稿:系统管理员 江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