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包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1.6亿余元 44名被告受审

30.05.2014  12:16

  今年77岁的许某启带着儿子等家人一起,先后成立7家皮包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6亿余元,造成国家巨额税款流失。

  5月27日,这起合肥市近两年以来最大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在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44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父子档”开7家公司“卖票”

  许某启是庐江人,文盲。多年前来到合肥经商。从2005年起,许某启先后成立了启秀、元茂、钢宏、基石、精探、畅久、钢君等7个物资有限公司。许某启是上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许某启的儿子许某刚今年47岁,小学文化。2007年前后返回合肥,与父亲一起经营公司。

  孙某秀,今年58岁,文盲,在许某启的多家公司内负责后勤工作,也兼负责对外联系业务。为了方便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许某启等人还先后招聘刘某、周某、方某等6人先后在上述公司担任会计,负责账务处理。

  许某启成立的上述公司,经营范围涉及煤炭、钢材等,但并不实际经营。据检方介绍,许某启等人多次参加全国性煤炭订货会,但他不谈煤炭生意,只是寻找那些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小煤矿矿主,推销他从河北省等主营钢材贸易的“上游”公司购买的增值税发票。

   涉案金额1.6亿余元

  据合肥市检察院指控,许某启等人以牟利为目的,在无任何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低价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并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收取开票费。

  经查,许某启等人共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达8135万余元,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达8694万余元,合计1.68亿余元。

  5月27日9:20,此案44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记者看到,他们中间有老人、年轻人、也有孕妇,他们的背上全部贴上了数字号码牌。在这44人中,除了24名被告人系个人犯罪,其他被告人是18家被告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员。

  检方认为,上述24名被告人和18家被告单位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此外,被告人许某刚、尹某涉嫌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

  在法庭上,许某启承认自己虚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辩称当初成立公司时,是有真实业务来往的。

  许某刚等被告人表示认罪。

   多家企业被卷入

  2007年5月至2011年11月,被告人雷某任芜湖海螺公司合肥市场部经理助理期间,经被告人杜某介绍,安排从海螺公司虚开23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往许某启旗下公司,税额合计474万余元,已抵扣。

  2004年至2012年,经被告人杜某介绍,被告单位南科公司接受安徽国风塑料建材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7份,税额237万余元,已抵扣;被告单位科南公司接受国风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3份,税额58万余元,已抵扣。被告人袁某组织实施了南科公司和科南公司的犯罪行为。记者了解到,此案因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庭审还需要进行一到两天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