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暨群众文化辅导员培训活动

22.06.2017  03:11

为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加强群众文化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6月20日,池州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暨群众文化辅导员培训在市会展中心举办,市文广新局局长何建民主持会议。

该市文广新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建民在上午的开班仪式上作了动员报告。邀请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安徽宣讲团成员、省厅公共文化处处长何颂冰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报告,对公共文化保障法中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相关规定分别做了详细解读,让全体参训人员进一步深刻理解法律的各项规定,牢牢把握法律的各项要求,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夯实思想基础、做好理论武装。

下午,邀请了文化部公共文化巡讲专家、2015年中国文化馆榜样人物、芜湖市文化馆馆长、研究馆员王岭做了《群众文化活动的策划与组织》专题培训,就如何组织策划群众文化活动、如何为群众提供基本性、均等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如何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如何打造特色文化活动品牌等进行了专业授课。

参加培训的学员普遍反映,这次培训内容针对性强,培训重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让学员很受启发,学员们学习兴致很浓,踊跃提问,台上台下形成了精彩互动,气氛热烈。  

参训学员们表示要加强公共文化保障法的学习,做好法律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专业技能学习,把在本次培训班中学到的新知识、新技能运用到文化工作和群众文化辅导的实践中去,为全市群众文化辅导工作做出新奉献。

池州市文广新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文广新局主要、分管负责同志、九华山工委政治处分管负责同志,乡镇综合文化站站长、农家书屋管理员、群众文化辅导员300余人参加了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