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法院多措并举保障审判质效提升

30.03.2017  19:47
 

  安徽法院网讯    在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情况下,淮南市八公山区法院坚持抓好审判管理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审判职责。

  一是明确职责,全面落实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规范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以及合议庭成员责任及审委会职责,保障审判活动的有序开展。自2017年2月1日起,开始由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并签发法律文书,所有案件不再由院长、庭长签发。

  二是确定资深法官主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制度。在注重“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同时,考虑到案件的难易程度与法官办案能力的匹配等因素,确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主审,同时确定资深法官在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必须带一名年轻法官,以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三是为规范裁判尺度,统一法律适用,充分发挥法官专业会议的智囊作用。为主审法官、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以供参考,是否采纳由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决定,既保障了意见的专业性,又让裁判决定权回归合议庭或主审法官,严格落实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四是加强对合议庭成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管理。通过院庭长列席合议庭评议的方式,督促合议庭成员平等参与案件评议、共同决策、充分履职。

  五是加强审判管理,强化内部监督。院庭长及审判管理部门通过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加大对审判流程关键节点的动态管控,确保各审判团队高效运转。同时通过开展案件评查、组织庭审观摩点评、裁判文书质量评查通报等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六是成立法官管理委员会,建立量化性考评机制。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目标,充分体现责、权、利相一致,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让法官参与组织的管理过程,消除传统法院内部对法官行政化管理色彩较浓的弊端,切实在法院内部管理中建立起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发挥法官主体作用的法官自治管理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