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山区法院:三大举措护航青少年

21.09.2016  17:09
 

  安徽法院网讯    梁启超曾说过:“中华之明日,不在他人在而全在我少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而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一个安全清明的成长环境则是我们的追求,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提出三大举措,旨在护航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健全机构,不断壮大关爱队伍。成立由院领导任主任,退休老同志任常务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形成人人参与、全员覆盖的工作氛围,并努力从人、财、物等方面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保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有效开展,为青少年成长成才提供帮助。6月1日,该院组织干警在院领导的带领下,来到帮扶村,慰问留守儿童,为他们送去节日的问候,慰问中,给小朋友们送去了图书、体育用品、文具等节日礼物,希望孩子过一个快乐的假期,健康成长,早日成才,回报社会。

  审帮结合,保障未成年合法权益。始终将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保护放在首位。在刑事审判中,坚持庭前调查、庭审保护、庭后帮教制度;在民事审判中,实行优先排期、优先开庭、优先裁判、优先送达,并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积极帮助贫困儿童。大力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多次组织院党支部、团委同志,深入山王镇张楼村“留守儿童之家”,与留守儿童交流谈心,帮助他们解决具体的学习困难,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深受孩子们的欢迎。

  源头治理,遏制青少年犯罪的发生。通过组建普法宣讲进校园、设立法律小课堂、创办法制小园地、少年模拟法庭、少年法制故事会、巡回审判进校园等活动,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采取上法制课、模拟法庭等形式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邀请学生参与庭审,国际禁毒日期间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芦某某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旁听席上多了许多张稍显稚嫩的脸庞,他们是来自八公山区第四中学的学生们,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用活生生的毒品犯罪案例,做好禁毒法制教育,起到了惩治一人、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