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工商局全面推进“双打”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19.08.2014  16:46

  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升工商执法办案水平,马鞍山市工商局按照省局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双打”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遵循四个原则,开展了会议研究、制定制度、征求意见等环节,目前已出台相关规定。
  一是严格公开程序原则。“双打”案件信息公开按照“谁办案、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凡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十条和《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一般程序查办的“双打”案件信息,都应当主动公开。案件信息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是部门分工负责原则。由局商标科负责“双打”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的组织指导工作,法规科负责审核工作,监察室负责监督工作,“双打”案件的办案机构负责案件信息公开的录入工作。同时,作出细化规定,规定“双打”案件公开信息经办案机构负责人批准和法规科审核后,由办案机构在作出决定起10个工作日之内在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法规科应当在3个工作日之内将拟公开的案件信息审核公开。
  三是规范公开内容原则。“双打”案件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被处罚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机关和日期等。
  四是制度保障实施原则。要求全局及各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履行“双打”案件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监察室加强监督指导,对不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不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违规收取费用的行为,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屡次违反规定或者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