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30.09.2015  11:09

  9月28日,我市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经过审核,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向合肥生鲜传奇超市有限公司核发了全市首张“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右上角印着十八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领取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没想到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领取到营业执照,而且只需向市工商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填写‘一套表格’就可以了,实现一站式办结,省心省钱又省力。”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新设立和变更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由工商部门核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发放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通过这项改革,将进一步促进简政放权,降低创业门槛,便利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投资创业,释放市场活力。本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范围是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就好比我们居民唯一的“身份证”。今后,企业拥有这样的全国唯一的“身份证”后,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的相关事务,一律改为使用这张新核发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办理。

  采访了解到,全国从2015年10月1日起,对新设立的企业类市场主体,统一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十八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届时,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时,市工商部门将换发“一照一码”执照,并收缴其原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国家要求,合肥市作为信用管理示范城市,工商部门将于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底进行换发。在此过渡期间,原发“一照三号”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仍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证照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