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举办2016年第二期全省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专题培训班

29.07.2016  19:07

7月25日至28日,省局在合肥市举办了2016年第二期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培训班,全省市、县(区)安全监管局分管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负责人和监管人员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重点讲解了修订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卫生“三同时”的新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义务与责任、对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监管、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现状评价的监管、对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管、职业病发病特点规律、个体防护用品的选配与监管等内容。本次培训班授课老师准备充分,授课内容针对性强,学员学习认真,取得了良好效果。

培训期间还安排了半天座谈,省局汪黎明副局长、职业健康处负责同志与学员们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学员们交流了工作,对职业卫生培训课程的设置和省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学员们表示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明确了当前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重点与方法,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回去后将紧紧抓住追责这个牛鼻子,督促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义务,促进本地职业病防治工作上台阶。


责任编辑: 职业健康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