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综述

30.09.2014  17:50

      全省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于今年5月正式启动,9月底基本完成。截止到9月30日,全省15444个参加本届换届选举的村已有15189个成功选举,完成率达到98.3%。其中蚌埠市、宣城市、黄山市、广德县等地换届选举任务全部完成,阜阳市、滁州市、六安市、芜湖市、铜陵市、宿松县等地完成率已达99%以上。三项制度改革任务均超额完成预定目标。在本次换届选举中采用“观察员制度”的村共有6375个,占41.3%;采用“一票制选举”的村共有1252个,占8.1%;采用“定岗选举”的村共有1951个,占12.6%。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5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委组织部 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6月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电视电会议,省委副书记李锦斌出席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炯主持会议,副省长梁卫国宣读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王信、孙正东、汤林祥、何军、吴旭军、孙邦平等出席了会议。会后,我厅认真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做好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修订了《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对《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进行修订。二是举办了全省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我厅政权处编印了《安徽省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手册》,进一步加强了对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并于6月15-16日在合肥举办了全省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培训会议,全省各地近200位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班。三是推进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三项制度”改革。根据省委深化改革意见及省委常委会2014年重点工作的要求,我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全省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每个县(市、区)必须开展“三项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其中开展观察员制度的村不少于30%,定岗选举和“一票”选举的村不少于5%。在换届选举期间,省民政厅与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合作,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观察员队伍,选择10个试点,对换届选举及“三项制度改革”进行观察和研究。四是严肃换届纪律,认真做好信访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我厅多次发文发电要求确保换届纪律不松弛,做到思想上从严、监督上从严、查处上从严,坚持对拉票贿选等现象严肃处理“零容忍”。针对一些上访案件,我们与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9月12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调度会,省委副书记李锦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邓向阳主持会议,省政府副省长梁卫国及王信、何军、吴旭军、黄红、孙邦平等出席了会议。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三严三实”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有力有序、善始善终抓好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切实体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努力开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新局面。

 

上报单位:省厅政权处
信息作者:陈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