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举办全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培训班

02.05.2018  12:24


4月27—28日,省厅举办全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培训班,副厅长夏月星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各市司法局分管局长、基层科长,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长共130多人参加培训。

夏月星指出,司法部新修订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将党和国家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政策要求,用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健全和完善基层法律服务管理体制,进一步提升基层法律服务管理能力提供了重要依据,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夏月星要求,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把党中央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充分体现;要从全面提升新时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好两个规章的紧迫性,客观总结成绩和不足,严格按照规章要求办事,不断推进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上台阶;要从全面增强新时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好两个规章的必要性,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更多的介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创造必要的条件,不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扩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夏月星强调,要准确把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享有基层法律服务的获得感;要准确把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补充性、公益性和阶段性的基本定位,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重心放在农村,着力解决农村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

夏月星要求,要认真抓好学习培训,加强对贯彻落实两个规章的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投诉查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组织好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年度考核,落实好“两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的日常管理,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和党建工作,努力推动我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培训班传达了全国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培训班精神,解读了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并对下阶段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部分市、县(区)司法局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厅基层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