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全省地级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布置会议

31.12.2015  17:28

为贯彻《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的要求,做好全省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进一步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有效应对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2015年12月25日,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合肥市召开了“安徽省地级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布置会议”。全省各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负责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技术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省站对全省地级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进行了布置;解读了《安徽省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实施细则(试行)》及《安徽省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并介绍了省站空气质量预报、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流程。合肥、芜湖和马鞍山市站分别就各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进行了技术交流。此次会议的召开明确了工作任务,对我省地级城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业务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省环保厅林红副厅长出席会议,并就全省地级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省站要做好全省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及会商共享平台建设,各市要建立环保气象联合预报机制,并做好与省站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的对接准备;二是环境空气质量预报工作责任重大,不仅关系到重污染天气的预警,还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出行有着重要影响,各市要建立专人定岗制度,保障空气质量预报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在国家部署启动省以下环境监测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之前,各市站要做到投入力度不减、工作要求不降低、保持人心不散,确保积极圆满的完成工作任务。

省站领导在会议总结时指出,各参会人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制定本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方案,并在人、财、物各个方面提供切实保障。省站也将联合省气象部门制定空气质量预报业务指导性规范,与各市站建立会商机制,为各市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开展提供技术支撑。同时,省站将安排全省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工作实训班,对各市预报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