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供销社系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4.08.2017  23:42

各市、省直管县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供发业〔2017〕45号)文件精神,加强全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对全面了解系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状况,掌握当前生产经营领域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食品安全隐患、提升食品安全质量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供销社和省社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充分认识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仔细排查隐患,强化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系统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各级供销社要把隶属本级系统的有关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社有企业,专业合作社,配送中心,经营网点,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等都作为此次重点检查对象。生产环节中,应把原材料采购、仓储、生产、技术、检验等各关键部门及配料、生产过程、采购验证、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等关键控制点作为自查的重点,对农产品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使用的种子、化肥、农药及添加剂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进行排查,凡是使用了不符合规定农药、添加剂的农产品一律不得进入销售环节,并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统一销毁,汲取教训,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流通环节中,要对各类食品经营者从准入、采购、销售、仓储到退市等食品全过程进行检查,对各类食品经营网点、综合服务社、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等经营销售的重点农产品进行检查,对有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不准上市销售,并及时进行严肃查处。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在新学期开学之际,要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建章立制,严格规范

各级供销社要指导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加强对所属单位和市场食品经营户的监督,严把入市质量关,要求食品经营户对食品进货渠道要如实进行登记,所经营的产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和检疫,手续齐全,方可进入供销社相关市场经营。要与市场固定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要求市场经营户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定,不定期对食品经营户进行抽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自检、溯源等相关制度,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各级供销社和省社各企事业单位要成立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对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切实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省社将适时对各地各单位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市、省直管县供销社和省社各企事业单位将本部门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措施等形成文字材料,并将电子版报送到省社综合业务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