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295万元

14.02.2017  13:02

      2016年,全椒县以低保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扎实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生工程,全年为15094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295万元。

          一是把好“宣传关”。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定期公示保障对象姓名、金额等信息,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让低保工作真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农村低保对象管理服务水平,将所有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录入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建立劳动力台账,实施精细化管理。

          二是把好“准入关”。 对今年新申报的低保对象,镇村全面对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以及实际生活状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走访率100%,调查人员和申请人分别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并对调查结果负责。各镇在入户调查结束后,以村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村民代表人数不少于参评人数的2/3。县民政局对乡镇审核上报的低保户按照不低于30%的覆盖面进行入户抽查。对群众反映可能不符合保障政策的对象和近亲属备案单独登记的进行重点复查。

          三是把好“监督关”。建立了季度、半年、年度定期核查机制,强化低保动态管理。采取“一看、二问、三听、四查”的方式,不定期对低保对象家庭进行核查。“一看”即看家庭实际生活状况;“二问”即问村组干部、问邻居了解低保对象经济状况;“三听”即听低保对象介绍情况、听家庭成员介绍经济来源、听走访邻居意见;“四查”即查申请低保家庭的机动车、就业、住房、存款等情况,对低保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全面审核。今年以来,清退农村低保对象700户1095人,新增714户1150人。

上报单位:全椒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顾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