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法院全方位当好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神

12.12.2014  16:46
 

  安徽法院网讯  泾县人民法院长期以来狠抓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积极探索多种保护机制,努力当好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神。2010年1月—2014年11月,该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起,涉案未成年人41人。

  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在前方照明保护。在庭审中,注重向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寓教于审,通过审判工作达到“惩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庭审之外,组织熟悉青少年身心特点和具备青少年违法犯罪审判经验的法官,通过“法律进校园”活动,进校园宣讲法律小案例和法律常识,让未成年人知法懂法,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同时积极与新闻媒体联合,通过电视台多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访谈及案件普法节目,营造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舆论氛围,为他们在前进的道路上擎一盏明灯。

  创新审判执行方式,在身旁陪伴保护。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身心特点,该院更加注重审判人员的配备,专门设立由刑庭庭长担任审判长的青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合议庭,对青少年犯罪进行针对性审理。在审判模式上逐步推行“圆桌审判”,通过改变法庭设置,来改变过于严肃紧张的法庭审理氛围和严格的法庭审理程序,以求在相对宽松平等的法庭环境下,拉近审判人员同被告人的距离,感化青少年犯,进一步提升审判效果。同时,审判过程中更加注重对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实行不公开审理,禁止外媒进行宣传报道,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完善帮扶救助机制,在身后支撑保护。定期开展对青少年犯的回访、考察和帮教工作,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回访考察。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协调配合,鼓励人民团体和各种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救助活动,通过开展“温暖送到家”活动,对困境中的未成年人进行保护帮扶,对涉罪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对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行妥善安置,力争做到及时救助、优先救助、充分救助,为未成年人在身后撑起一片明亮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