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工商局举办全市《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班

16.09.2014  18:34

 

  9月15日,淮南市工商系统《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班在市工商局五楼会议室举行。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家敏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凤台县、各区市场监管局、各工商分局分管注册登记的局长、注册登记监管股长、法规股长、工商所长和市场监管所长近百名学员参加这次培训。

  陈家敏在动员讲话中指出,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国家工商总局五个配套规章颁布实施,进一步强化了企业信息公示的作用,加强了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也使工商系统监管的理念发生了变化,增强了监管执法的透明度,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宣传《条例》的自觉性。一要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努力营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要分级组织好培训。加强对监管人员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培训,使监管人员切实转变监管理念、把握政策、熟悉业务,使企业自觉按规定公示信息。确保培训收到预期效果。

  陈家敏强调,要贯彻落实好《条例》,这既是对工商系统履职能力的重大考验,也是优质高效服务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要厘清和处理好六个关系:即厘清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企业信息公示、信息监管和信用约束的逻辑关系;处理好工商部门与地方政府、其他部门的关系,树立共享协调的理念;处理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法人库的关系,树立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监管的理念;处理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与现有系统的关系,树立信息化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处理好电子营业执照与地方数字证书的关系,树立便捷服务企业的理念;处理好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多的关系,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培训班上,大家系统学习了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五个配套规章,即《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通过学习大家全面理解和把握了各项制度的精神实质、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为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准确熟练运用法规,引导企业自觉按规定公示信息奠定良好的基础,为10月1日顺利开展年度报告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