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安徽代表团举行分组会议

11.03.2016  10:37

  3月10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安徽代表团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就进一步做好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积极建言献策。

  代表们指出,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监督实效、深化代表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等各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国人大代表张坚:(出录音)“你比如说建立的宪法宣誓制度,庄严的宣誓过程确实是我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诚、担当和承诺的一个激励过程,也是一个受教育的过程,也是一个角色转换或进入的过程,这个效果非常好。”

  全国人大代表刘丽:“前两年来履职的过程当中,到了会场觉得手忙脚乱,通过人大去年办的这个专题学习班,从中间收获很多,对于人大的工作,我表示赞同。”

  代表们表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人大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有待充分发挥,监督工作实效需要着力增强,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制度需要健全并更好落实。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代表们纷纷提出意见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白金明:“要重视地方立法能力建设,一个是机构设置,编制上要给一定的倾斜。再一个呢,就是说今年开始的县乡两级人大换届,要特别注意指导各地在换届人选的选配上要把懂法律的法律工作者充实到人大系统中来,这样对下一步立法有好处。”

  全国人大代表陈光辉:“要发挥我们全国人大的监督作用,对这些关于国计民生的重大事件要有一个监督机制,要进行专题调研,要有提前的预警机制,安全控制的风险体系。”全国人大代表蒋厚林:(出录音)“相关政府部门一些日常监督检查活动,包括一些调研也可以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把这项活动开展起来,对代表平时发挥作用面更宽一点,效果更好一点。”(记者: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