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推进“两单”制度建设

24.09.2015  20:13

  9月23日,中央编办主任张纪南、副主任何建中率队来肥观摩考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并听取汇报。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树隆,市长张庆军陪同考察。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权责边界、促进简政放权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是规范权力运行,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途径。全力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我省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去年4月11日,省政府出台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专门文件,标志着我省正式启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今年6月30日,我省1251个乡镇政府和252个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至此,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覆盖。

  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头羊、排头雁,我市在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方面走在全省前列,并涌现出一批典型,合肥市公管局就是其中的代表。

  张纪南、何建中一行来到合肥市公管局,先后参观了网上办事大厅、咨询服务大厅,现场听取工作人员介绍,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2006年,合肥市委、市政府将全市建设工程交易、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交易从原主管部门剥离出来,建立起以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和合肥市招标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为主体的“一委一局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组织架构。2014年,合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正式更名为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改革后,原属7个部门114项执法权被集中起来,实施委托执法。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着多部门交叉权力的重新梳理和整合,同时,多种法律依据下集中行使权力存在一定的责任模糊和责任真空。为此,合肥市公管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新梳理和整合交叉权力,解决责任模糊和责任真空问题,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全面梳理、落实责任主体,坚持“四个对照”,接受社会监督,形成了规范的权力运行流程体系,并将来源于7个部门114项执法权合并、精简为34项,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深化,使权力定位更加精准、权力运行更加规范、监管更加有力、责任更加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