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男童患肺炎入院成植物人 医院未及时提供呼吸机被告

17.03.2015  11:07

颍上县三岁男童,因重症肺炎住进了阜阳市人民医院,但是在需要机械通气时,医院却无法腾出呼吸机,这让孩子父母耿耿于怀。

情况危急,患儿当天转院安徽省儿童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皆确诊为“缺氧缺铁性脑病”,治疗结果皆不理想。如今,小孩只能卧床,形同植物人,被鉴定为一级伤残。

去年6月份,患儿父母将三家医院一同告上了法庭。

日前,医疗鉴定意见出炉,认定阜阳市人民医院存在医疗过错。

三岁男童因重症肺炎入院

33岁的谢玉城是阜阳颍上县鲁口镇人,一直在上海打工。2014年1月28日,夫妻俩带着三周岁的儿子涛涛回老家过年。

到家后,涛涛发烧,咳嗽,一直哭闹。当天晚上,夫妻俩就带孩子去了当地的市人民医院。

“到了医院,值班女医生说先做雾化看看,几分钟后小孩还在哭闹,就被抱到重症病房了。进去后,孩子哭得更厉害了,从晚上12点一直哭到凌晨5点半。这时候,一个男医生出来告诉我们,孩子在抢救。我跟着护士进去时看见我儿子眼睛翻着,浑身抽搐。”谢玉城回忆说。

对于谢玉城反映的情况,阜阳市人民医院医务科于7月18日出具的一份答辩材料显示:三岁的涛涛于1月29日零时入院,入院时体温37.9度,诊断为重症肺炎,给予持续正压给氧。

未及时提供呼吸机遭质疑

此后,儿子涛涛在医院的治疗让谢玉城夫妻俩揪心不已。

“当晚医生说,现在没有呼吸机了,孩子随时有生命危险,让我们家属想想办法,看能不能到别的地方借台呼吸机。为了救孩子,我们到处打电话,可惜最终还是没借到。”对于阜阳市人民未能及时提供呼吸机,谢玉城耿耿于怀。

而对于呼吸机一事,阜阳市人民医院医务科答辩材料中解释称:因我科呼吸机全部正在使用,故给予气管插管、复苏囊加压给氧,并同时电话请示院总值班,但全院其他科室无合适呼吸机,故持续给予复苏囊加压给氧。

透过这则材料,记者注意到,涛涛需要机械通气的为1月29日5点50分,但直到当天中午12点,待到另一患儿病情好转,医院才腾出呼吸机给予涛涛机械通气。

深度昏迷,跟植物人一样

此后,涛涛被送到安徽省儿童医院,入院时经诊断为重症肺炎、左侧气胸和缺氧缺血性脑病。

2月11日,涛涛转院至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入院时诊断为缺氧缺血性脑病、重症肺炎和心肌损害。治疗三十天后出院。随后的4月、5月,涛涛又两次到安医大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接受治疗。

让人感到惋惜的是,虽经多次治疗,涛涛康复效果并不理想。“现在,小孩一直是深度昏迷状态,不能说话,不能动,对外界刺激没反应,靠喂流食生存,跟植物人一样。”谈及儿子的现状,谢玉城和妻子泪如雨下。

2014年底,涛涛被鉴定为一级伤残。

孩子仅仅是得了肺炎,省市治疗了一圈,最后怎么变成了植物人呢?2014年6月初,谢玉城将阜阳市人民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和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三家医院起诉到法院。6月18日, 合肥 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随后案件进入申请医疗鉴定阶段。

其中一家医院“存在过错”

历经大半年的等待,2015年3月6日,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意见书终于出来。

3月15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看到了这份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为:阜阳市人民医院对被鉴定人的诊疗过程存在过错;该过错与被鉴定人人目前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院应承担的过错责任比例以10%左右为宜。安徽省儿童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被鉴定人谢志涛的诊疗过程不存在医疗过错。

而对于医院未能及时提供呼吸机的质疑,该鉴定意见认为:被鉴定人年龄较小,入院时病情较重,且病情进展迅速,即使医院及时给予呼吸机机械通气的治疗,被鉴定人所患疾病的预后情况仍存在相当的不确定性。

对这份鉴定意见,谢玉城夫妻俩难以接受,“既然都承认存在因果关系,怎么就得出只有10%过错这个比例呢?”

目前,谢玉城夫妻俩正委托律师,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星级记者 刘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