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人大党组就学习贯彻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

30.09.2015  15:21
  9月29日下午,芜湖市人大常委会在第二十次常委会会议上专题传达学习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沧江,副主任董群、韩卫民、杨良文、凤剑峰,秘书长钱健及委员参加会议。副市长张志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为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胜友,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直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钱健传达了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与会人员全文学习了《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王沧江就贯彻落实好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把会议和文件精神列为近期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各县区人大要采取多种方式把会议精神传达到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机关干部和同级人大代表,传达到乡镇,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深刻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全局性、根本性、优越性,深刻理解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形势发展对人大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二要确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将专题研究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意见,向市委汇报,并争取市委年内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各县区人大也要把落实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形成明确意见,通过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指导性文件等作出安排,抓紧抓实抓好。特别是要就人大工作和建设情况深入调研,摸清底数,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委要求,主动找准差距和不足,系统梳理存在的问题,抓紧制定解决方案,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落实举措和时限要求等,能够解决的尽快解决,努力在重点问题上有进展、难点问题上有突破。
      三要抓住机遇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全市各级人大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乘势而上,应时而为,在落实会议精神上看行动,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出成果,在推动工作创新上求突破,真正把会议精神转化为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为促进芜湖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四要围绕行使地方立法权积极开展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芜湖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这对于推进芜湖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性、标志性意义。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着手制定立法工作相关制度,开展调研和征集建议,结合实际,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努力发挥立法在我市改革发展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芜湖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信息来源:芜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