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叶露中在全国2016年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专题培训班上授课

21.11.2016  19:35

 

      按照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统一安排,近期,全国2016年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专题培训班在北京举行。11月15日下午,厅党组书记、厅长叶露中受邀为学员作了题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46号文件情况,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报告,来自全国部分市(地、州、盟)党委、政府分管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领导参加学习。

      叶露中首先简要介绍了我省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重点从界定社会组织基本概念、适应社会组织转型发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责任等三个方面,阐述了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认识和思考。他指出,要准确理解、科学界定社会组织的基本概念,框定社会组织的内涵和外延、类型和功能等,制定一套适用于社会组织改革创新发展的规则,这是党和政府对社会组织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的基础。他指出,要准确把握、主动适应当前社会组织转型发展的大趋势、大背景,按照“五分离、五规范”的改革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扎实细致做好脱钩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构建新型政社合作关系。要正确处理好放管服之间的关系,政府应尽职责与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他指出,要建立社会组织法人责任法律化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充实社会组织法人职责内容,使社会组织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能够独立地承担起法律责任,发挥更好的社会效应。

 

 

上报单位: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信息作者:省民间组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