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兆法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

03.07.2015  16:42
 

  安徽法院网讯        6月25日下午,淮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兆法担任审判长,主持开庭审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上诉案。这是该市法院首次由中院院长主持庭审。院长带头办案,为扎实贯彻执行淮北中院《关于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案件的工作规定》,让审判委员会委员真正承担起对重要案件的化解、监督、把关职责,进一步促进审判工作规范化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和表率作用。

  开庭前,在朱兆法的主持下,合议庭成员一起查阅了案卷材料,分析研判案情,明确庭审重点,梳理双方当事人争议,拟定庭审提纲。庭审中,朱兆法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和答辩,有序安排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举证、质证和互相发问,引导双方发表辩论意见,及时制止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很好地掌控了庭审节奏。整个庭审活动过程流畅、重点突出、行为规范。

  院领导从审批案件到亲自办案,是司法改革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一步。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开,淮北中院积极创新,不断拓展审判工作方式方法。院长亲自办案,既是去年全省法院开展的“庭审亲历活动”的升级版,也是中院今年推出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三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中院包括院领导在内的11名审委会委员已办理案件近百件,有力改变了长久以来审委会委员听汇报多、审理案件少的弊端,促使高水平法官回归审判一线,优化了高层次审判资源配置,为推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