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一男子因为5元钱搓澡钱动手伤人 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

14.09.2016  14:34

俗话说“冲动是魔鬼”,有时冲动会导致不堪设想的后果。这不,被告人张某就因为5块钱浴资,动手伤人。

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家住界首市沙北某村的张某隔三差五到附近某浴室洗浴。今年2月28日,收工后,张某再一次去那里洗澡。张某进入浴室 半个小时后,呼唤搓澡工给他搓背。搓澡工王某给他搓完澡,张某冲洗后便穿上衣服到前台结算浴资。

这时,他被告知须支付前一次欠王某的5元搓澡费。张某坚称自己不欠费,是王某讹人。于是,他便找王某理论,两人各执一词,争论不休。围观者议论纷纷,孰是孰非难以定论。张某觉得王某故意让自己在众人面前出丑,恼羞成怒,抓住王某的头发和衣领将其狠狠地摔在地上,并朝王某面部、右侧胸部打去,致王某受伤。

经界首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王某右侧6、7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张某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被告人张某近亲属与被害人王某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被告人张某的近亲属赔偿被害人王某各项经济损失6万元。被害人王某对被告人张某表示谅解,请求对被告人张某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某案发后主动投案,且当庭自愿认罪,并已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因为5元钱 界首一男子对他人大打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