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一男子为两百元好处费拉妻子入伙 夫妻俩被骗六万元

20.09.2016  08:02

自己“投资”1万,然后在骗子的怂恿下,竟然又把自己的老婆拉来“投资”了5万元。结果,夫妇俩的6万元钱,就这样打了水漂。9月18日,记者从龙子湖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了解到,近日,该大队破获一起集资诈骗案,涉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吸收50余名受害人存款500余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挥霍。

男子拉老婆一起“投资”,终究血本无归

今年70岁的常先生(化名),是我市龙子湖区居民。今年3月22日,常先生来到龙子湖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因为他被一家名为“民利”的投资公司骗走了1万元,还连累老婆也被骗了5万元。

2015年11月,他路过位于我市淮河路旁的安徽民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文内他处简称“民利公司”),“理财人员对我讲,投资民利公司安全可靠,项目是一个温泉游乐场,又是第三方担保,在平顶山市是独有的,投资月利息是1.3%至2.0%。”

常先生听信后投资1万元,在拿了合计360元的3个月利息后,他再去公司时,民利公司已经无力再支付利息,更别提偿还本金了。

令常先生更加懊恼后悔的是,他还把自己的妻子拖下了水:他投资时,民利公司让他拉其他客户进来,每拉一个,公司给他好处费200元。于是,常先生就把自己的妻子拉了进来,妻子投资5万元,拿了利息4650元后,也落得个血本无归。

吸金陷阱吸走500余万,涉嫌集资诈骗

据经侦大队大队长杨沛介绍,今年3月,该大队接到市民报案后,迅速采取措施,抓获了民利公司经营者、涉案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

经讯问警方了解到,2015年1月,李某开始经营民利公司,以给平顶山市中星实业有限公司(文内他处简称“中星公司”)作为第三方进行融资的形式对外宣传,以1.3%—2%不等的月息,以不特定人员为作案目标,非法吸收投资款500余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等,涉嫌集资诈骗。

涉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落网后,因涉嫌集资诈骗已被刑事拘留。据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他人身份证变更公司法人信息,以为第三方投资做担保为借口,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吸纳不特定人员投资款,并将该款用于归还个人债务和挥霍,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数额特别巨大,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涉嫌集资诈骗罪。

吸金陷阱是怎样炮制而成的?

李某落网了,案件破获了,那么,吸金陷阱究竟是如何炮制而成的呢?杨沛借助本报,为市民揭开谜底,藉此提醒珠城百姓,投资时务必谨慎,不要因轻信落入此类陷阱。

据介绍,2015年1月,犯罪嫌疑人李某从另一李姓男子手中买下民利公司后,假借他人身份证,变更民利公司法人信息,将冯某登记为该公司法人代表、张某为股东。变更信息后,犯罪嫌疑人李某假借中星公司名义,以为第三方投资做担保来吸引投资。

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对外宣传,民利公司的投资项目是中星公司,该投资项目由政府批准支持,安全可靠,并以月息1.3%—2%的高回报率为诱饵,向不特定人员吸纳投资款。

短短15个月时间内,共有50余名投资人信以为真,落入吸金陷阱,与民利公司签订投资管理合同书,李某涉嫌集资诈骗金额高达500余万元。

陷阱背后的真相是什么呢?杨沛说,首先,中星公司因为债务纠纷、拖欠 银行 贷款等原因,2014年时就已无法正常经营,目前公司已关闭;李某吸纳的投资款,并没有实际投资到中星公司,而是用于偿还个人银行贷款、民间借款及维持民利公司日常运营,还有一部分被李某挥霍掉了。

记者 江海

原标题:为两百元好处费 夫妇俩被骗六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