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安排18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少数民族脱贫攻坚

05.05.2017  12:11

 

近日,我省完成2017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民族企业技改贷款贴息和生产补助资金(含少数民族补助资金)拨付工作,下拨资金共计1850万元,重点支持少数民族脱贫攻坚。

 

为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做好资金监管,省民委要求各地在资金项目安排上,围绕民族工作和脱贫攻坚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村、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一是继续向贫困民族村尤其是列入全省“共同发展”提升行动联合攻坚行动的15个民族村倾斜,向列入全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村名单的民族村倾斜,助力贫困民族村精准脱贫;二是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三是加强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增强少数民族群众自我发展“造血”能力;四是有针对性的实施小型基础设施项目,改善民族乡村生产生活条件。

 

其中,民族企业技改贷款贴息和生产补助(含少数民族补助资金)首次采用因素分配法下达,相关管理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