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小区停车费不再政府定价 驾培收费放开将下文明确

20.08.2015  12:33

  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下发后,对老百姓来说,非常关心驾校培训收费、停车收费尤其是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未来到底怎么放开、什么时候会放开等问题。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采访了省市物价、房产、物业协会等各方了解到,这些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政府定价放开的同时,将会出台专门的文件来明确,而不是“一放就乱”。

驾校收费——

驾培收费怎么放什么时候放?将下文明确

近日,省物价局发布的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解释中明确提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属于具备竞争条件的专业服务政府定价子项目,明确不再政府定价。

驾校收费不再政府定价,那市场将会怎么“走”?会不会出现较大的价格波动?

合肥 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负责人回复,18日他们已经专门请示了省物价局。“针对驾培收费,省局还会出台一个专门的文件,明确到底是怎么放开?什么时候放开?放开后如何监管等问题。”

上述负责人表示,全省未来将放开驾校准入行政许可,只要符合条件,任何人都可以开驾校,会促进驾培行业进一步合理定价。

停车收费——

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将逐步向市场放开

新版定价目录放开了非前期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目录中也没有关于小区停车收费的表述。

对此,省物价局表示,与原定价目录相比,新定价目录主要是通过正向列举的方式公布政府定价的范围,即:除了城市公共停车场(点),交通枢纽等个别特定场所继续由政府定价外,其他的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负责人明确,小区停车收费未来趋势就是向市场放开的。目前,省里准备下发文件明确相关政策,文件正在征求意见中,近期将出台。

我省小区停车收费改革的方向是哪里呢?上述负责人表示,原则是能够形成竞争的,小区停车收费都将放开。怎么界定有没有形成竞争呢?据了解,主要以小区有没有从成立业委会和业主大会来区分。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 汽车 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也就是说,现在小区很多停车位实际上是业主自己的,能不能收费应该是小区业主说了算。”该负责人认为。

我省将出台具体的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省物价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表示,具体到 旅游 景点、汽车站、医院和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停放收费问题,按照新版定价目录规定,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区别对待。

其中,旅游景点内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按照特定场所,由政府定价;社会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汽车站按照交通枢纽停车场地实行政府定价;医院对内停车不收费,对社会开放的停车价格放开;交通事故处理车辆,涉及有关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其中肇事、违法、违章被强制脱离现场暂存、暂扣的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的规定执行。

据透露,停车场建设经营主体多、范围广、牵涉的相关法律法规多,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停车收费具体管理意见,我省将根据新的定价目录,结合国家停车收费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尽快研究制定具体的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物业收费——合肥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或将有变

对于新版定价目录对前期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放开,合肥市也有准备。自8月12日起,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会同合肥市物价局开展物业服务收费和运营情况专项调研工作。

调研主要采取座谈讨论和问卷调查的方式,一是了解物业服务收费和运营的基本情况,包括小区规模、物业服务企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服务内容、财务收支等情况;现有物业收费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二是征求对政府指导价制定方式和收费标准的意见,以及如何建立质价相符的价格调整机制。

目前,合肥市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服务内容的性质和不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中的物业综合服务费、车辆停放服务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住宅的物业服务费、别墅(含独栋、双拼、联排、叠加)和实行酬金制的住宅小区的物业综合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等其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记者 余佼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