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细分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高峰期停车或多掏钱

29.10.2015  13:17

为促进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近日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政策。其中首次提出“社会资本”新建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停车场收费标准将细分

通知规定,我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其中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经批准占用公共道路建设的停车场(点),以及机场、码头、城市交通场站等特定场所机动车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机动车停车设施,要统筹考虑财政投入、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由投资者按照双方协议确定收费标准;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的机动车停车设施、企事业单位配套停车场所向社会开放的停车设施,其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据了解,在此前实施的《安徽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中,并没有“社会资本”这一概念,“8月份的时候,国家发改委等多部委联合下发了一个《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里面提到要全面放开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收费,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可以说,我们这次发出的通知,一方面是落实《安徽省定价目录》,另一方面也是落实发改委的这个指导意见。”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有关人士介绍说。

此前,省住建厅也出台了《关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加快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停车场。

阶梯式停车费即将到来

另外,未来我省机动车停车收费将更加灵活。如各地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设施,要综合考虑停车设施建设维护成本、停车设施所在区位、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适时动态调整。

省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说,城市外围的公共交通换乘枢纽机动车停车设施,实行低收费政策。此外,要区分停车设施所在区位、停车时段、时长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停车收费标准,公立医院、公办普通高校、交通场站等场所机动车停车设施,可实行阶梯式收费政策。“过去我省也有差异化和阶梯式收费的规定,但没有现在这么明确。”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有关人士表示。

今后,机动车停放设施经营管理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定价形式、停放车辆类型、收费标准、计费办法和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还应同时标明停放服务收费依据。(记者 王天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