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停车场竟向车辆私收过路费 收费员称没有义务免费

27.04.2015  11:53

“滁城世纪大道修路走不通,从一旁的停车场内过个路居然要交10元‘过路费’,简直是‘坐地生财’啊!”4月24日上午,滁城市民刘先生气愤地说。记者随后对此事进行了采访,停车场收费员称“经营停车场没义务免费”,市物价局有关科室负责人表示收费员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但收费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记者打的暗访被收5元 收费员称没有义务免费

该停车场位于凌溪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市民反映的情况是真的吗?24日上午,接到市民举报后,记者随即打的前往暗访。

滁州网记者在现场看到,两路交叉口正在施工,旁边仅有一条狭窄且坑洼不平的土路便道,底盘较低的小 汽车 过往难度很大,不少小汽车选择从一旁的“永庆停车场”通过。记者在热心的哥的配合下也跟在后面。进入停车场大门后,只见门口立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私人停车场收费10元”。随后,一名中年男子迎了上来,手里挥舞着一张10元纸币,示意前面的车主交钱。无奈之下,前面几个车主都一一交费,方才顺利通行。

“就从这里过一下,不过几十米的路,怎么还要收费啊?”面对记者的疑惑,该中年男子说,“这是私人经营停车场,没有免费义务,不交钱你就从原路返回。”“你看我们开出租也不容易,能不能少交点?”一旁的的哥说。“好吧,那你就交5块钱吧。”接过5块钱,男子才放行。

相关部门称收费不合法 提醒车辆可以绕道而行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去年年底世纪大道此路段封闭施工时,该停车场便开始对从此通行的车辆收取“过路费”,至今已有几个月时间。对于停车场的收费行为,大多数车主表示不理解,认为停车场是在借机“发路财”,也有车主认为停车场是私人场地,车辆经过时也会影响停车场的正常秩序,理应交点钱,但不至于10元那么高。

停车场到底该不该收费呢?对此,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物价局)收费管理科负责人表示,过路费的收取需要经过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由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收费,因此该停车场的收费行为是不合法的。但该停车场并不是强制收费,而且根据规定,车辆过往时可以选择绕行,而不应该从人家停车场过。

滁州网记者了解到,市交通部门在施工路段附近路口都设置了相关提示牌,过往车辆可根据提醒牌绕道而行。如果是从明光到滁州方向,可从永阳路进入铜陵路,再由铜陵路拐入九华山路,最后进行世纪大道。若是由滁州开往明光方向,那么按照反路线行驶即可。据一位司机测算,整个绕道路程大概有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