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国土局积极做好“促投资稳增长帮扶企业服务季”活动

14.10.2016  19:44
          马鞍山市国土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第九次党代会和市政府全体会议精神,全力做好“促投资稳增长帮扶企业服务季”活动。
        一是树立“企业发展我服务”的观念,不断强化服务企业责任意识。市局和县局、分局分别成立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对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实行定期会商会办。坚持企业服务联系人制度,各科室指定专人为企业服务联系人,科室负责人负责征询、解答、受理、督办等为企业服务。实行“三上门”,即定期上门征求意见、宣讲解答有关政策法规,定期上门办理有关服务事项协调好相关事宜,定期上门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用地难题,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是推行政务公开,促进服务企业透明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发展。对涉及企业有关事项的报件材料、批准权限、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通过局网站、报刊等媒体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经营性用地计划、基准地价等信息定期发布,让企业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对企业申请办理的事项,经办人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的依据、材料、程序、时限和要求,对符合材料要求的,要即时办理;对材料不完备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办理的,做好告知和解释工作,以取得企业的理解。同时,设立企业服务网上专栏,开通热线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对企业的咨询、求助和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是用好用活用地政策,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使用存量土地。保证重点工业和养老及文化旅游项目的急需用地,将存量土地数量、区位向社会公示制度,凡能够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不再征用集体土地,以降低用地成本。对工业和服务业项目使用因行政区划调整、教育布局调整以及企业改制等原因形成的闲置土地,只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村、镇建设规划的,优先办理用地手续。采取灵活多样的供地政策。支持国家级开发区的建设,提倡和鼓励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厂房建成后可以出租、转让,对转让的可以分割发证。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灵活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方式,工业项目用地,不要求按最高年限出让,可根据企业的存续或自身要求灵活确定,实行弹性出让。向地下空间要地。出台该市地下空间出让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地下空间,提升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加大工业项目和服务业扶持力度。确保用地计划向重点项目、好项目、大项目倾斜。在积极向上争取用地计划指标的同时,坚持“有所控、有所保”的方针,优先保证重点项目用地计划。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原则上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四是完善考评机制,切实做到依法、高效、廉洁服务。建好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实行首问负责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敷衍、搪塞。对不属其工作范围内的事项,应主动帮助联系,做好衔接。同时,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协调好局内部科室的运作,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让企业真正感受到热情服务、贴身服务、零距离服务的良好氛围。强化公正执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各种破坏国土资源扰乱经济市场秩序的行为。及时报送信息。各服务小组要将服务成果形成信息及时报送,好做总结工作。做到廉洁服务。在服务企业工作中,坚持廉洁自律,不得接受企业的宴请、礼品等。凡企业投诉服务不到位的,举报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