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要防“僵尸企业”假复活

13.04.2016  08:06

  据报载,近期出现的诸多迹象表明,债转股已“呼之欲出”。 3月24日,在香港上市的华荣能源(前身为熔盛重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高票通过了向债权银行或其旗下实体发行新股份的决议。

  所谓债转股,是指将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关系转变为股权关系。对银行而言,债转股有助于减少不良贷款,化解金融风险,提高拨备覆盖率,潜在的投资收益也可能上升;对企业而言,不仅降低企业负债率,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还增强了企业营运资本,提高了资金周转效率,有利于企业去杠杆,拓宽了企业潜在的发展空间。

  目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债转股有存在的合理性:对于银行来说,现状是不良贷款率上升,净利润持续下降,不良资产处置成为当务之急。而企业方面,国有企业无力偿还巨额债务,难以摆脱经营困境。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债转股符合宏观政策要求,债转股将可能成为新时期企业降杠杆、银行防风险的一个重要举措。市场人士预期,通过债转股,市场能够盘活存量资金并促进结构转型,解决企业负债压力后,令企业能够在轻负担的情况下进行运营发展,而银行将债券变化为股权后,也降低了资金成为呆坏账的可能性。

  上一轮债转股发生在1999年,采取了以政府主导的模式。当时“债转股”政策推出并取得了积极成效,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机制和盈利情况得到好转,不良资产得到有效控制,经济结构得以优化。然而,由于具体的机制设置,整个债转股过程中暴露出债转股贷款质量低下、企业扭亏成果不稳定以及建立现代企业治理制度不理想等问题。

  目前,重启债转股市场的最大担忧,就是“僵尸企业”(无望恢复生气,但由于获得放贷者支持而免于倒闭的负债企业)混进债转股之列。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去产能”列为2016年五大结构性改革任务之首,对于“僵尸企业”的态度,决策层近来不止一次强调要加快引导退出,“僵尸企业”推行债转股,无疑与供给侧改革理念相悖。

  因此,债转股对象的筛选应多考虑行业前景、企业恢复能力等因素。推行之前需要监管部门有一个整体框架,划出一个政策边界,明确哪些行业可以做,哪些行业不可以。尽可能将这块改革红利施之于有市场发展前景、仅是短期有流动性问题或因为行业周期暂时陷于困境的企业。对于没有市场前景的企业,尤其是“僵尸企业”,不应该使其通过债转股方式继续生存。

来源: 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 蒋明